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网 | 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 | 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 略阳县电子政务频道
 首页 | 政府领导 | 概况信息 | 政府文件 | 法律法规 | 规划计划 | 财政信息 | 人事信息 | 应急管理 | 重点领域 | 行政权力 | 目标责任考核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信息内容
 
 
 
中共郭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实施方案的具体整改方案
索引号: 01604457-7-02_H/2018-0702001 公开目录: 镇(街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郭  镇 文    号: 郭发〔2018〕205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实施方案的具体整改方案》通知精神(略字〔2018〕33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具体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把“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冯新柱案为镜鉴,强化“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政绩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聚焦县委《实施方案》,突出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逐条细化措施,彻底肃清冯新柱案恶劣影响,推动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具体任务在郭镇落到实处,稳步提高我镇脱贫攻坚成效,奋力谱写新时代郭镇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整改内容与整改措施

(一)关于产业扶贫问题

1.扶贫产业顶层设计不科学,项目不同程度存在重短期效益、轻长效机制建立问题,组织化程度低,同质化现象严重,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个别地方产业扶贫“老说不练”。

整改措施:一是各村利用项目库建设和三年滚动计划,按照长短结合、因地制宜、市场导向的原则鼓励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将花椒、板栗、核桃等种植业与短期养殖相结合。二是按照省市县出台的扶贫龙头企业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管理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郭镇目前有15个新型经营主体,主要采用贫困户入股分红、“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带动贫困户产业增收。三是不断加大产业增收项目奖补政策宣传力度,鼓励贫困户发展产业,助力脱贫。

责任领导:邓欢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李 明 庞永升 庞海霞 驻村工作队

2.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对贫困户带动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工作,对今年计划脱贫退出的杨家岭、郭镇街、坪沟村以及深度贫困村谭家庄村全面推进改革工作,盘活土地、山林等村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收益和农民收入。二是大力发展能人经济,鼓励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如干河坝荣昌菌业,为周边23位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带动本镇50多户贫困户发展天麻、猪苓、羊肚菌、香菇、黑木耳等中药材、食用菌产业,带动贫困户产业增收。

责任领导:孙 欣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赵克检 黄 亭 庞海霞 驻村工作队

3.个别地方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不够规范,有拖欠社员收益分红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由聘请的会计规范合作经济组织账务,提高能效。二是各村立即开展自查,对确定存在拖欠社员收益分红的问题,限期按协议兑现。三是镇政府加大对各类合作组织运行管理的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章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制度,规范运营管理。

责任领导:邓 欢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李 明 庞永升 庞海霞 驻村工作队

4.产业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不完善。有的村年度实施计划缺少项目明细,有的没有编制预算,实施计划不精细,导致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影响资金拨付和脱贫效益。

整改措施:各村结合三年滚动计划,尽快建立和完善产业扶贫项目库。积极上报5个经营主体项目产业脱贫资金项目申报表,组织好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库发展,提高产业脱贫成效。

责任领导:邓 欢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李 明 庞永升 庞海霞 驻村工作队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问题

5.政策落实有偏差。个别地方易地扶贫搬迁存在建房面积和贫困户自筹资金超标问题,有的地方对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由刘雪琳负责逐村逐户进行核对,将存在超面积、超自筹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任务。二是按照(陕国土资发〔2018〕78号)文件精神,由融资平台公司与贫困户签订共有财产协议书,共同拥有产权,待2020年后由农户自愿回购产权。

责任领导:邓 欢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刘雪琳 驻村工作队

6.个别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和配套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整改措施:镇脱贫办加强督导检查,督促集镇、木瓜院村、北河沟村、坪沟村安置点加快建设进度,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9月底前4个集中安置点建房和配套项目全面竣工,分散安置户搬迁入住。

责任领导:邓 欢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刘雪琳 罗文军 驻村工作队

7.部分地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缺乏后续帮扶和服务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利用项目库建设时机,制定科学合理的技能培训计划,对搬迁户分批次有针对性的加强培训。二是后期在集镇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工作,为贫困搬迁家庭提供就业岗位。三是加大产业宣传和劳务输出力度,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搬迁家庭有1人就业或有一项稳定增收产业。

责任领导:邓 欢 杨军林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刘雪琳 刘 霞 各驻村工作队

8.旧宅基地腾退缓慢,搬迁群众两头居住,影响增减挂钩政策实施。

整改措施:一是利用村组会议、大走访活动,加大《土地法》等政策法规宣传,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二是选定谭家庄村为试点,严格按照(略增减办发〔2018〕2号)文件(略办发〔2018〕3号)文件和(略政办发〔2018〕48号)文件开展农村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

责任领导:杨军林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贾少波 驻村工作队

(三)关于危房改造问题

9.拔高标准,部分拆旧重建户建房面积超标,贫困户负债较重。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专人逐村逐户核查超面积问题建立台账。二是对已经完成的危改项目,制定超面积问题处理办法,危改户转让超面积部分产权、消除债务并提供相关证明,并指导各村整改到位,村级组织予以核实确认。三是2018年D级危房改造项目要严格按照1-3人户不超过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的规定。面积超标的,不予竣工验收、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责任领导:陈 龙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李 阳 驻村工作队

10.个别危改项目存在等级鉴定、资金拨付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县级各部门提供贫困户名单,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逐项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确定危改等级,出具鉴定意见。二是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办)审核、县级审批”制度,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三是房屋验收方面由农户自验达到要求后报村、镇办,由镇(办)村初验后报县住建局,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县、镇、村三级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逐户进行验收。四是资金拨付方面,严格执行(陕财办社〔2017〕17号)精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责任领导:陈 龙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李 阳 罗文军 驻村工作队

(四)关于健康扶贫问题

11.盲目拔高标准,把“基本医疗有保障”变成看什么病都不花钱。

整改措施:一是利用村组会议和扶贫日大走访对贫困户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政策,对贫困户参加新农合给予一定财政资助。三是严格控制过度医疗,严格执行贫困户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不低于80%的政策。

责任领导:陈 龙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尹 俊刘 霞各村村医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

12.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贫困户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的未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资助政策,有的地方未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政策。

整改措施:一是由驻村工作队负责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家庭中的患病者给予政策指导。三是由镇合疗办牵头,各村对贫困户参合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按标准落实贫困户参加新农合财政资助政策,确保贫困户参合率达到100%。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四重保障,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县域内“一站式”结算政策。

责任领导:陈 龙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尹 俊刘 霞各村村医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

13.部分村卫生室设备简陋缺失,上架药品无法满足常见病治疗需求。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北河沟、谭家庄、郭镇街村卫生室达标建设进度,确保所有卫生室达标。二是与县卫计局联系,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按标准配齐药品和必要设备,满足常见病治疗需求。

责任领导:陈 龙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尹 俊 驻村工作队

14.贫困户医疗签约服务不到位,个别地方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家庭医生和签约医生内容,对贫困户进行政策宣传。二是由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分类签约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的内容、标准、频次和签约医生基本信息。三是对签约服务进行考核,镇政府和各村驻村工作队加强检查督导,严格管理考核。

责任领导:陈 龙

责任人:尹 俊 各村村医

(六)关于就业扶贫问题

15.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中存在学用脱节、“两张皮”现象。

整改措施:利用项目库建设机会,对2018年未开展培训的谭家庄村、寺沟村、干河坝村、大石湾村、北河沟村、木瓜院村进行实用技术摸底调查,与县扶贫办联系,根据各村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培训项目申报和预约,组织农户参加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

责任领导:杨军林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刘 霞 庞海霞 驻村工作队

16.个别地方系统性推进就业创业扶贫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各村利用村组会议和大走访活动,对贫困户进行产业、务工增收项目奖补政策宣传。二是利用实用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公益性岗位开发、劳务输出组织等工作,不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三是扎实推进南通劳动力转移工作。

责任领导:邓 欢 杨军林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刘 霞 庞海霞 驻村工作队

17.“雨露计划”等职业培训项目实施不到位,部分地方贫困户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执行有偏差。

整改措施:与县扶贫办联系,加强“雨露计划”培训政策宣传,各村对2017年7月1日以后已经拿到C级驾驶证符合补贴标准的贫困户进行摸底统计,严格落实贫困户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责任领导:邓 欢 杨军林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刘 霞 庞海霞 驻村工作队

(七)关于生态扶贫问题

18.部分地方特色林产业、林下经济发展不足,林地资源利用率不高。

整改措施:发挥我镇林地资源优势,鼓励群众发展特色林业、林下经济。鼓励栽植核桃、板栗等经济林木,提高西沟村千亩核桃园、坪沟村板栗合作社管理水平,在禁养林区以外发展乌鸡、猪苓等特色种养业,提高林地收益,增加群众收入。

责任领导:孙 欣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彭 飞 驻村工作队

(八)关于社保兜底问题

19.个别地方存在“脱贫即脱保”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委会和各村村组会议传达低保、五保认定、复核标准,严格执行农村低保政策,按程序、按标准认定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二是按照低保、五保审批要求和资料管理程序落实专人负责归档,及时整理归档低保复核评定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孙 欣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罗发军 李 旭 驻村工作队

20.村务公开透明度无法满足群众要求,容易引发误解,影响群众满意度。

整改措施:低保、五保评议复核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通过召开群众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多渠道做好村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答疑解惑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责任领导孙 欣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罗发军 李 旭 驻村工作队

(九)关于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21.个别地方安全饮水存在用水不方便、水质不达标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紧扣农村饮水标准,加快全镇杨家岭、坪沟等6个村水质提升项目工程进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对项目实施和水质水源检测报告通过村务公开、村组会议等形式告诉群众,积极做好群众的答疑解惑工作。

责任领导:杨军林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王 苗 各驻村工作队

(十)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问题

22.个别苏陕协作项目聚焦精准扶贫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与海安县结对帮扶镇进行对接。二是邀请对口帮扶镇来我镇实地考察。三是聚焦脱贫攻坚目标,认真实施好产业协作、劳务协作、项目帮扶、人才交流等苏陕扶贫协作项目,深入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推动合作项目落地。

责任领导:闫 平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李 明 驻村工作队

(十一)关于资金管理使用问题

23.个别地方资金拨付慢,结转结余率较高,存在资金滞留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镇财政所牵头,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对纳入整合的涉农资金做到快拨、严管、据实支付,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各村加大增收项目奖补政策宣传力度,加快项目验收和资金兑付步伐。三是各村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责任领导邓 欢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李 明 庞海霞 罗文军刘平京 驻村工作队

24.个别地方存在超范围使用扶贫资金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各村围绕“577”标准,坚持“保基本、保重点”原则,结合各村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保证资金使用精准,提高使用效率。二是镇脱贫办、财政所严格按照(陕脱贫办函〔2017〕55号)文件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三是镇脱贫办、财政所对全镇扶贫资金开展专项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使财政扶贫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四是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领导:邓 欢 各联村领导

责任陈金武 李 明罗文军刘平京庞海霞驻村工作队

25.扶贫资金投入建设的贫困村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公共产品权属不清,管理维护等责任不落实。

整改措施:加强与上级联系,明确扶贫资金投入项目形成资产的权属,按国有资产或集体财产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管理权限,夯实管理责任。

责任领导:邓 欢 孙 欣 各联村领导

责任李 明 黄 亭 驻村工作队

(十二)关于小额信贷问题

26.有的地方扶贫小额信贷使用不精准,“户贷企用”问题仍然存在,免抵押、免担保、执行基准利率等政策未完全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与信用社联系,各村开展小额信贷使用情况调查,严格扶贫小额信贷使用范围,禁止“户贷企用”,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二是各村、镇脱贫办、信用社层层把关,严格执行扶贫小额信贷“五三二一”政策。

责任领导:邓 欢 各联村领导

责任李 明 袁相娜 任建光 驻村工作队

(十三)关于精准识别、精准退出问题

27.个别地方将脱贫人口指标集中安排给当年计划推出村,存在“三保障”未实现宣布脱贫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合理制定三年滚动计划,对拟退出村和退出户逐村逐户研判,建立脱贫退出台账。二是按照(略脱贫指发〔2018〕12号)文件规范退出程序,坚持退出认定标准和“三保障”底线,做到精准脱贫。

责任领导:邓 欢 各联村领导

责任人:李 明 袁相娜 驻村工作队

28.个别地方贫困户识别把关不严,有漏评现象。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原则,结合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各村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监测,严格脱贫退出标准,及时将因灾、因病等特殊情况致贫的群众纳入帮扶范围。

责任领导:邓 欢 各联村领导

责任李 明 袁相娜 驻村工作队

(十四)关于扶贫监督检查问题

29.个别村仍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挪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中、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管,镇脱贫办和镇财政所监督指导自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二是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大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力度,增强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从严查处涉及扶贫资金的违纪违规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对涉及扶贫资金的违纪违规问题移交镇纪委处理。

责任领导:侯云双 各联村领导

责任王 苗 陈金武 李 明 驻村工作队

30.部分地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直查直办不够,基层办案质量不高,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不够顺畅。

整改措施:一是镇纪委牵头,全面落实《略阳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略阳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聚焦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评评估不严格等6个方面26项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督导检查,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二是拓宽线索渠道、加强线索处置、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典型案件直查直办力度,持续提高直查直办比例,切实形成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态势。三是建立健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交移送机制,定期召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工作会议,与上级联系,汇总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畅通线索移交移送渠道。

责任领导:侯云双

责任王 苗 陈金武 李 明

(十五)关于精准帮扶问题

31.个别村存在“一帮多”、挂名帮扶和部分帮扶队员不驻村、帮扶力量薄弱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进一步优化驻村帮扶力量,对各村贫困户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帮扶超过5户的结对帮扶人及时进行调整。二是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增强驻村工作力量。三是“四支队伍”实行考勤管理制度,尤其在驻村方面严格加强监管。同时,联村领导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队在岗、履职等情况督导检查力度。

责任领导:邓 欢 各联村领导

责任刘雪琳 驻村工作队

32.一些基层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能力不足,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帮扶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加大对帮扶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召开脱贫攻坚政策培训会、帮扶人入户走访培训等形式,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政策、精准帮扶、扶志扶智等内容确保帮扶干部能够熟悉扶贫政策,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帮扶能力。

责任领导:邓 欢 各联村领导

责任庞海霞 驻村工作队

(十六)关于责任落实问题

33.个别地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视程度、工作力度不够,存在松懈厌战情绪。一些扶贫工作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不能胜任,不适应脱贫攻坚任务需要。

整改措施:一是镇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经济社会全局。二是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发挥村两委班子在脱贫攻坚中“领头羊”的作用。三是运用 “三项机制”,对不能适应脱贫攻坚任务需要的、不能有效完成任务的帮扶干部及时调整。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领导:彭 冲

责任各联村领导 村两委负责人

(十七)关于内生动力问题

34.部分贫困户脱贫意愿不强、内生动力不足,一些地方扶志扶智措施不得力、不持续。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树立典型评选活动,各村通过“扶志六法”“十比十看”“善行义举榜”“十星级文明户”等活动,各村树立先进典型,并进行广泛宣传,转变乡风。二是通过“明理、感恩、自强”等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基层宣传教育阵地。三是做到“爱心超市”全覆盖,加强舆论宣传,将奖品兑换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相结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不等不靠、艰苦创业的意识,形成“崇尚劳动、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四是发挥好“两代表一委员”的带动作用。

责任领导:夏 添 唐仲宏

责任庞海霞 驻村工作队

(十八)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脱贫攻坚情况通报》指出问题

35.家庭签约医生服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签约医生服务内容,并广泛宣传。二是由镇卫生院牵头进行核查,对存在服务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整改。三是镇政府牵头、“四支力量”参与,对签约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将发现问题及时向卫生院反馈,并督促整改。

责任领导:陈 龙

责任人:尹 俊 各村村医 驻村工作队

(十九)关于抓反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以冯新柱案为反面教材,结合祝作利、魏民洲和孙清云的违纪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育,结合“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总结,6月20日前组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切实自警自戒,增强法纪敬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二是建立典型案例制度化通报机制,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都要做好案情通报,属于单位班子成员的,在本单位通报。

责任领导:彭 冲

责任人: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王苗

(二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以巡查促管、以案促建、以案促教,注重总结提炼,勇于探索创新,使“以案促改”成为全镇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认真剖析冯新柱案的深层次问题,深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改革,扎牢制度笼子。二是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抓好廉政教育,弘扬时代价值,增强文化自信。

责任领导:侯云双

责任人: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王 苗

(二十一)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把“以案促改”纳入“不记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以整改的良好成效深化主题教育。二是用冯新柱违纪违法事实,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记初心使命,校准信仰坐标,锤炼党性修养。三是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凝聚脱贫攻坚大动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责任领导:侯云双

责任人: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王 苗

(二十二)关于全市一季度督查评价发现问题。各村按照《郭镇市级一季度脱贫攻坚督查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郭发〔2018〕148号)文件要求,一并抓好整改落实。

(二十三)关于全县一季度督查评价发现问题。各村按照略阳县2018年一季度脱贫攻坚督查评价发现问题(脱贫督查〔2018〕17号)文件要求,将反馈问题一并纳入整改。

三、整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案促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彭冲、闫平同志负总责,邓欢同志具体组织实施,各联村领导要加强整改工作督促指导。镇脱贫办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四支力量”对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驻村工作队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存在问题要亲自研究部署、细化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逐一解决,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督导,全面落实整改。对反馈问题各村要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镇脱贫办加强督查,对各村进行指导,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题。同时做好整改舆论引导,突出正面宣传,营造整改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夯实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各村对反馈问题落实责任人,由镇纪委负责督办、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敷衍了事、推进不力,未按计划时间完成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

                                                                           中共郭镇委员会

                                                                           2018年6月10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委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中共郭镇委员会                                                                       2018年6月10日印发

       
 
联系我们 | 网站申明 | 网站地图 | 内网管理入口
 
您好!你是第 位访问本站的人!

中共略阳县委、略阳县人民政府主办   略阳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设运行
E-mail:
lueyang@126.com   TEL:0916-4831907   0916-4822514   FAX:0916-4822555
陕ICP备05006588号  汉中市国际互联网站备案号:612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