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现河街道办及第七战区防汛度汛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安全度汛,最大努力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街道办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县上相关要求,现结合街道办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防汛工作按照行政区域管理制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单位负责。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各村(居)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本预案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村(居)、驻办企事业单位和每位公民都有保护防汛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洪抢险的义务。
防汛工作要全力保证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塘坝不垮塌,主要交通、电力和通讯干线不中断,当遭遇到超标洪水和险情时,迅速启动预案,加强重点部位防守,要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第二章 指挥机构
横现河街道办设街办防汛指挥部和第七战区指挥部,实行两个机构合署办公,对街道办防汛度汛全面负责,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街道办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街道办的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工作,下设5个村、1个居委会和14个重点企业、14个机关单位的防汛指挥机构。
一、横现河街道办防汛指挥部和略阳第七战区指挥部机构成员:
政 委:庞建军(党委书记)
总 指 挥长:沈 涛(街道办主任)
副总指挥长:曾 旺(象山水泥公司总经理)
成 员:王继民(人大主任)
晏卫军(街道办副书记)
刘汉兴(街道办纪委书记)
蒋 波(街道办副主任)
左国军(街道办副主任)
黑国强(街道办武装部长)
刘元安(街道办财政所长)
杜建平(司法所长)
杨继宏(市场监管所所长)
武文海(派出所长)
张至鹏(卫生院院长)
二、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党政办公室(0916-4961325)
主 任:黑国强(18992642288)
成 员:张文海(13108466863)
段新国(13060459828)
三、5个村、1个居委会、14个重点企业、14个机关单位分别成立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由村(居)支书(或主任)、厂长、经理、站长、校长任本单位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包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企事业其它人员、骨干力量任本单位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并在村务、居务、厂务、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街道办组建防汛应急分队,分别由街道办武装部长黑国强任队长,派出所长武文海任副队长,队员由街道办武装部基干民兵连组成,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分别组建防汛抢险应急分队
五、横现河街道办防汛指挥部和城区第七战区防汛机构图
跑 马 村
第三章 责任制度
一、街道办防汛指挥部和第七战区领导分工
庞建军:指导街道办和第七战区防汛全面工作。
沈 涛:负责街道办和第七战区防汛全面工作。
曾 旺:协助第七战区指挥长沈涛同志负责指挥第七战区工作,侧重负责本企业和其它13个重点企业的防洪组织协调工作。
刘汉兴:负责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组织协调工作。
蒋 波:负责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组织协调工作。
黑国强: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及防抢应急分队组建,队员召集、指挥,指导各村(居)企业应急分队的组建。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本企业、本单位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动员、组织、指挥。
各联村(居)领导:负责指导各村(居)的防汛工作。
王继民:负责指导毛坝村和驻地企业防汛工作。
蒋 波:负责指导横现河村和驻地企业防汛工作。
黑国强:负责指导老虎坪村和驻地企业防汛工作。
左国军:负责指导石坝社区和驻地企业防汛工作。
刘汉兴:负责指导跑马村防汛工作。
晏卫军:负责指导石状沟村防汛工作。
各包村(居)干部:负责所包村(居)防汛防抢、撤离措施落实,并现场指挥。
段新国、张文海:负责上传下达和反馈信息,确保防汛办公室电话畅通及制度的执行。
二、各单位防汛职责
小学校长:负责本校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工作。
中学校长:负责本校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工作。
毛坝工业园区:负责本园区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工作。
各村(居)主任:负责本村(居)防洪抗旱防地质灾害措施落实和人员监测、撤离实施。
民政所:负责灾情调查统计上报和灾后群众生活救济。
电信局:负责为防汛提供优先通话条件,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抢修维修通讯线路。并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
卫生院:负责抗洪抢险救灾中的医疗救护和医疗防疫工作。
食安所:负责抗洪抢险救灾中食品和药品安全。
文广站:负责广播宣传,必要时,遵照防汛指挥部安排发布防汛命令。
兽医站:负责畜禽防疫工作。
派出所:负责防汛期间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坚决打击破坏防汛、通讯设施及盗窃防汛抗洪物资行为。协助防汛指挥部组织撤离洪水淹没区群众等工作。
国土所:负责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三、防汛指挥部和第七战区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防汛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二)全面组织指挥防汛和抢险工作,做好防汛宣传发动,发布抢险命令。
(三)负责防汛经费投入和物资调配。
四、防汛抗旱办公室职责
(一)做好防汛抗旱日常事务工作。
(二)上传下达指挥部的决策命令,确保防汛信息灵通。制定防抢预案。
(三)收集、整理防汛表册和信息,及时为上级和本级指挥部决策当好参谋。
(四)及时向上一级防汛办报告防汛情况,核实洪涝灾情。
五、防汛工作纪律
(一)坚持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在防汛抢险期间,必须无条件地服从街道办指挥部和第七战区命令,听从指挥和调动,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推诿。
(二)防汛抢险期间,街道办防汛指挥部发布的命令,由指挥部决策并经政委、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签发后下达执行。
(三)在抗洪抢险紧急情况下,街道办防汛指挥部调用各级各单位的队伍、交通运输工具、物资器材、救援设备等,相关单位必须保证数量、质量,按指定时间、地点运送到位,投入抢险。
(四)紧急情况下,有关领导有权随机处置临时发生的问题,可以边处置边报告,也可以先处置后报告。但必须处置正确、及时、有效,以防止和减少损失。
(五)坚持街办领导联系村(居)防汛工作制度。遇有重大雨情、汛情或接到县防指通知,各联系村(居)的领导应主动迅速赶赴村(居)积极协助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六)坚持防汛责任追究制度。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在防洪抢险紧要关头临阵脱逃,造成防汛工作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报请执法机关以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防汛值班制度
(一)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必须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由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做好轮流值班按时交接班。
(二)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值班,要指定其他领导代替,值班人员要经带班领导批准后指定其他人员代替。
(三)防汛值班必须建立电话记录和值班日志记录,交接班记录,记载要认真清楚详细,做到有案可查。重要事项交领导批示后迅速处理。
(四)值班人员要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通知、及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迅速作出处理。
(五)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坚守岗位,尽量处理完当天值班事项。确实未处理完的事项,要交下一班人员及时处理。防汛期间领导随时抽查值班情况,对不坚守岗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七、分级责任
指挥部和第七战区对街道办防汛抢险负总责任,村(居)对各自辖区范围内防洪抢险分级负责,机关单位和企业负责各自单位防洪抢险,联村领导、包村干部对所联系包抓的村负直接责任。防汛岗位人员对自己的防汛岗位负全部责任,哪一级、哪一个单位出问题,除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外,严肃追究岗位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防汛准备
防汛准备是保障安全度汛的条件基础,各村(居)委会、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性、程序性、时效性、准确性和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组织准备。汛前各村(居)委会、驻办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辖区内江河、渡口、险段,滑坡等险段防汛责任制,责任人要经常进行检查,对检查出问题要制定相应措施,及时处理,消除一切隐患,把防汛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二、工程准备。汛前要对水雨情测报设施、防洪工程设施、通讯预警设施及安全避险设施进行检查和安全维护,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及时解决,不得贻误防汛抗洪工作。
三、预案准备。各村(居)委会、驻办企事业单位根据各自实际防洪需要成立防汛度汛领导小组,修订防汛度汛预案,组建抢险应急分队,将责任、任务、措施落实到人头。
四、队伍准备。组建抢险应急队伍和群众性抢险队伍相结合的群防队伍,明确防区,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明确责任和纪律,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物资准备。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工作。
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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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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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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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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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 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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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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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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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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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 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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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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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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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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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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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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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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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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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 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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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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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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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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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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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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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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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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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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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
|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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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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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织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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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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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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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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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枫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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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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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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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保障和措施
一、通讯手段
街道办指挥部的通讯联络采取电话和卫星电话相结合的联系方式,与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联系。
二、应急电源
街道办配有应急汽油发电机,当电网中断后,迅速启动,保持无线通讯和设备设施正常供电运行供电,可确保雨情信息随时传递。
三、防、抢、撤预案
1、当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布戒备通知,即播放《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曲报警,沿江居住低洼地段的群众随时做好转移抢险准备。各村(居)、小组、企事业单位全员进入防洪岗位,集结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做好一切人员、物资安全转移和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2、当接到县防汛指挥部发布撤离命令,以警车警报发信号,组织人员撤离,迅速将居住低洼地段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段。
四、善后工作
洪水灾害发生后,各村(居)委会、驻办企事业单位迅速组织力量,积极开展灾后恢复工作,安排群众生产生活。及时调查核实上报灾情,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办或报县政府进行表彰或奖励:
1、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坚持预防查险,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奋力抗洪抢险,成绩显著者;
3、为防汛抢险献计献策,效益显著者;
4、雨情情报传递迅速,及时供应防汛器材和工具,爱护器材,完成防汛抢险任务成绩显著者;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危害后果,报县防汛指挥部或主管单位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从街道办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或不听指令的;
2、玩忽职守,或者在防汛抢险紧急关头临阵脱逃的;
3、拒不执行调度,或防汛指挥不力,指挥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4、妨碍防汛指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5、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影响行洪、危害提防安全及其它妨碍河道行洪活动的;
6、贪污、盗窃防汛救灾物资的,盗窃气象设施、防汛工程设施、通讯照明设施、干扰防汛通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