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洪救灾工作,略阳县强化救灾物资发放管理,及时将救灾物资发放到灾民手中,切实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略阳县民政局迅速成立了“7﹒11”洪涝灾害应急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设综合协调、信息材料、采购捐赠、查灾救灾、物资调运5个工作组,局系统干部职工统一调配,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救灾物资第一时间发放到位。
二是强化收发管理。为了保证救灾物资发放规范有序,按照“四有”标准,(登记接收有记录、清点入库有人核、分配计划有文件,出库签收有表格),做到救灾物资收发两条线,有交接程序、有记录档案。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各镇办严格按照救灾物资发放程序和要求,坚持“二公开,一监督”(对象公开、物资数量公开和接受群众监督)的发放原则,严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贪污、私分、挪用,加大救灾物资检查力度,确保救灾物资发放规范有序。
四是强化资料完善。要求镇办在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健全救灾物资发放台账,并将发放文件、花名册等相关资料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待查。
截止7月19日,略阳县紧急下拨救灾资金804万元,发放救灾帐篷240顶,折叠床20张,棉被2350床,毛毯650床,大米5500斤,食用油2700升等救灾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