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林字〔2018〕48号
略阳县林业局
关于加强林木种苗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上报2017年许可证管理情况工作总结
市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落实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及管理工作,按照《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上报2017年许可证管理情况总结的通知》(陕林种字〔2018〕34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了各项管理措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17底,按时间按规范要求,共发放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20个。持证单位或个人20家,其中:公司(包括事业单位)13家、个体2家、合作社5家。按照文件要求,已全面启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了2016年2月份以后至2017年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实录工作。
二、林木种苗许可证管理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审核发放制度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林木种苗行政许可事项。二是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通过认真核实,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补齐全部材料。三是严格实行林业行政许可会审制度,提高了行政许可透明度,杜绝了许可办理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强对被许可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对被许可人普法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对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被许可人登记的项目、生产经营条件变化,生产经营档案建立,林木种子检验、标签执行情况等。五是对办理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存档,专人进行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种苗执法队伍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缺乏管理经验。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下一步我们打算加大林木种子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二是林木种苗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淡薄,生产技术落后。我们将继续通过举办林木种苗从业人员法制和生产技术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苗木生产管理技术水平,促使育苗户熟练掌握先进苗木生产技术,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我们将继续指导和监督好苗木生产使用单位苗木生产经营使用档案管理工作。
附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统计表
略阳县林业局
2018年5月14日
附件: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名称 |
数量(个) |
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数量 |
20 |
截止2017年底 累计持证数量 |
生产许可证 |
5 |
经营许可证 |
7 |
生产经营许可证 |
13 |
2017年新发证数量 |
生产经营许可证 |
8 |
备注:请注明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的统计范围或标准(比如5亩以上)。
联系人:赵新峰 电话:1899265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