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林发〔2018〕119号
略阳县林业局
关于分组检查镇办生态扶贫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林业系统相关单位、各镇办林业(天保)站:
根据略阳县脱贫攻坚工作督办单(脱贫督查〔2018〕71号)要求,现就各镇办生态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6月15日—6月20日。
二、检查内容
(一)生态公益林
1.是否将2017年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到户。
2.镇办、村级档案是否齐全,文档表册姓名、面积、金额数据是否一致。
(1)镇办、村中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到户汇总表。
(2)中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花名册。
(3)公益林落界登记与补偿资金兑付公示表。
(4)村集体资金分配方案。
3.村集体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与资金的分配情况。
(1)方案制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并形成决议(查会议记录),是否报县林业局进行审批。
(2)资金分配方案是否符合规定(内部成员补偿不低于补偿总额50%;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不高于补偿总额的15%,用于公益林管护的宣传及防火防盗、病虫害防治、监管及抚育支出;直接管护费不高于补偿总额的35%,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
(3)给村民的补偿分配是按什么方式分配(按户平均还是按人平均,是全村统一分配还是按村民小组分配)的,是否已经到户,是“一卡通”还是现金方式到户的?凡未到户的,督促镇办和村、社区要立即到户。
(4)集体经济监管费使用情况。
(5)直接管护费支出情况。用直接管护费聘用了多少名护林员?其中村组干部担任护林员的有多少名?每名平均管护面积为多少?凡发现有村组干部担任护林员并领取了补助的,要立即将补助收缴至村、社区,重新进行聘用。
注:国家级公益林涉及白水江镇、马蹄湾镇、徐家坪镇、横现河镇、兴洲街道办、白雀寺镇、乐素河镇的45个村,2017年度省级公益林补偿涉及西淮坝镇大沟村,五龙洞镇九股树村,观音寺镇观音寺、安华庄、毛垭子、前后沟、孟家河、包家沟村。
(二)生态护林员
1.生态护林员镇办、村档案。
(1)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审批表。
(2)生态护林员工作流程示意图(镇办)、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示意图、××村生态护林员公示牌(村委会)、生态护林员到户公示牌。
(3)县区森林资源管护非全日制用工协议。
(4)生态护林员护林员手册填写是否规整、详细(要详细记录每天的巡山路线,森林状况,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只写“正常”或“一切正常”)、是否达到22天。
2.生态护林员选聘、动态管理(退出、解聘、新进)资料。解聘或退出或新进的护林员资料参照上一条(生态护林员镇办、村档案)。同时森林资源管护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是否及时更改。
3.生态护林员对于职责、管护面积、管护地点是否清楚。
4.护林员工资是否按月足额发放。
5.对于个别年林超过60岁的生态护林员是否有镇办、村两级出具的身体情况证明书。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主要检查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涉及贫困户第三次政策兑现是否到位,涉及镇村:郭镇大石湾村、寺沟村;硖口驿镇五间桥村;黑河镇上营村。
三、检查方法及要求
(一)检查方法
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和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要求
1.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按照检查内容逐项逐村扎实进行认真细致检查,要善于发现问题,督促镇(办)、村(社区)立查立改,24小时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附印证资料)报县林业局。
2.各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村生态扶贫政策落实存在问题整改督办单》(附件2)《镇生态扶贫政策落实存在问题整改汇总表》(附件3),并及时反馈镇办领导。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检查内容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报告经组长签字后分别送县林业局、镇办。
3.各检查组要认真学习并熟知检查工作所涉及的各项政策及相关规定,确保检查工作零失误。
4.各检查组由单位负责人带队,牵头单位承担的有检查任务的,由支部书记或副职领导带队,各单位检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各牵头单位要派出专人负责对各自片区的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5.各镇办林业(天保)站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不得推诿扯皮,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不得超过24个小时。
6.各检查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务实高效完成检查工作。
7.本次检查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出现严重失误者,予以一票否决。
四、人员分组
详见附件1。
附件:1.略阳县林业局生态扶贫政策落实工作检查组分工表
2.村生态扶贫政策落实存在问题整改督办单
3.镇生态扶贫政策落实存在问题整改汇总表
略阳县林业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