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林发〔2018〕118号
略阳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林业系统各单位:
现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阳县林业局
2018年5月30日
略阳县林业局
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汉中市林业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汉林发发〔2018〕137号)和《略阳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略安委办发〔2018〕1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我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主线,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各镇办、国有林场、管委会要进一步组织《森林防火条例》的广泛宣传,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旅游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门票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森林火警电话“12119、4822399”,各防火单位要进一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2119、4822399”,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做到“三个严禁”(严禁老弱病残孕妇扑火,严禁群众无组织无预案自发扑火,严禁无指挥经验人员指挥扑火),坚决避免伤亡事故发生;各防火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开展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处理和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发挥宣传警示作用;各防火单位要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关注“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学习了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动态信息,不断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使命感。
(二)开展森林防火实践演练。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科学、迅速、有效的扑救森林火灾,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县防火办制定方案,组织队员通过提升使用新型装备的能力水平,使扑火队员能熟悉掌握各种新型扑火装备,在突发事件能拉的出,用得上,顶得住。
(三)开展集中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各单位抓好自身安全,完善安全制度,各单位使用的车辆、电器设备、房屋门窗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排除,确保单位安全;加强值班备勤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涉及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的单位落实专人,严格管理,管理人员进一步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防火办要认真抓好防火炮弹贮藏安全,夏季高温期及时进行检查,做好通风工作,严格按照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对野生动物养殖场所进行检查,对经营者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滥捕滥猎和违法收购的行为发生;对林区开展禁毒宣传和非法种植罂粟等治安隐患进行检查,确保林区治安稳定。森防站做好防虫药剂保管,加强指导,确保安全使用;各单位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林业局统一组织对各单位灭火器、消防栓、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记录,进一步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处理,疏散安全出口,消除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认真组织实施。
(二)营造宣传氛围。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道、刷写(新)标语、挂横幅、办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及结合典型案例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三)强化信息编报。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编报工作,随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及时编写上报防火动态信息,每年报送至少2篇,宣传月期间不少于1篇,年度在政务网或其他报刊媒体上发表至少1篇,县防火办将及时向省、市防火等媒体推广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