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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家河镇委员会金家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家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50-x-ZXGK/2018-0608012 公开目录: 镇(街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8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金家河镇 文    号: 金发〔2018〕99 号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金家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金家河镇委员会 金家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0日

金家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金家河主河道及李家沟等较大沟溪管理保护工作,推行河道沟溪管理党政领导负责制,夯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河道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略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略发[2017]8号)文件精神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有效的河长制管理制度,为维护河道环境健康、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到2018年底,全镇所有河道沟溪全面建立以党政领导为核心的镇、村两级河长制体系,有效遏制乱排乱倒、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毒鱼电鱼炸鱼等现象,逐步实现全镇河道“四有四无”目标(无垃圾倾倒、无污水直排、无非法采砂、无违章建筑;有管护机构、有稳固堤防、有生态空间、有良好水质)。到2020年实现“水清岸绿、生态健康、自然优美、人水和谐”的河道环境,为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一沟一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民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各村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按照集镇及各村水源地保护范围,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二)加强水体污染防治。明确各河段和沟溪防治目标和任务,建立镇村河长工作队伍,强化联防联控,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入沟污染源排查,金家河主河道沿线区域严控新建、扩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按照镇政府部署依法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强化重点行业清洁改造,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三)统筹涉河项目规划河建设。坚持河道沟溪开发与保护并重,在镇村乡建设、河道沟溪整治、乡村旅游开发、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统筹考虑本镇水资源条件、水环境承载能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实行“多规合一,统一建设”。

(四)加强水域岸线管护治理。对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和水生生物保护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加强临河经营活动场所管理,开展截污治污,预防水体污染。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黑臭水体排查,逐一排查达标状况,推进不达标流域水环境整治。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严禁未批先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金家河河道采砂取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电毒炸鱼和违规网具捕鱼等突出问题,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一是加大水土流失治理。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以水土保持治理、坡改梯、旱改水等重点项目为依托,积极推进水保生态建设,建设清洁型示范小流域。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二是落实河道沟溪岸坡封禁管护措施,加强河道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禁止侵占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维护生物多样化生态环境。

(六)加强执法监管。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水环境违法实行“零容忍”,注重发现线索、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

三、河长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金家河镇级河长。镇级河长由镇党委书记高正武、镇政府镇长赵志刚担任,负责领导本镇河长制工作。副河长由镇政府分管水利的周涛担任,具体业务由康伟负责办理落实各项工作。

(二)村(社区)河道沟溪巡查员。金家河流域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分别担任辖区河段的村(社区)巡查员,负责对各自辖区金家河河段和入流沟溪定期巡查,及时制止水事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河道沟溪垃圾清理和日常保洁及社会监督等工作。

(三)镇河长办。镇河长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分管副镇长周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业务由康伟负责,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具体运行,开展与县河长办及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对各村(社区)河长制工作的考核考评以及村(社区)巡查员巡河记录、检查记录、镇河长办督查记录等日常工作的汇总。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书记和主任认真履行巡查员职责,以辖区所有河流沟溪为管理对象,调查摸清辖区河流基本情况,登记造册、滚动管理,做到情况清、底子明、无盲区。二是强化考核问责。村(社区)河道巡查员履职情况纳入村级集体和村干部个人考核,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对巡查不合格、整改不得力的责任人,实行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沟溪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三是广泛深入宣传。河长制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意义,在宣传的方式上要采取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让河道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附件:金家河镇河长及巡查员名单

金家河镇河长及巡查员名单

一、金家河镇金家河流域镇级河长名单

镇级河长:高正武镇党委书记

赵志刚镇党委书副记、镇政府镇长

副河长:周 涛 镇政府副镇长

二、金家河镇金家河流域村级巡查员名单

1.金家河流域黄家沟村河段(含村内较大沟溪)巡查员:

程波 张松林

2.金家河流域惠家坝村河段(含村内较大沟溪)巡查员:

蔡四富 李志谋

3.金家河流域金家河社区河段(含村内较大沟溪)巡查员:

刘永贵 向 云

4.金家河流域寒峰村河段(含村内较大沟溪)巡查员:

张世宏 黄朝升

5.金家河流域天台村河段(含村内较大沟溪)巡查员:

田兴春 杨怀东

6.金家河流域走马村村内较大沟溪巡查员:

武杰 刘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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