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
《金家河镇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金家河镇委员会 金家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
抄送:县脱贫办。
金家河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
金家河镇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
整 改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镇政府《2017年度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根除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存在问题,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整体质量和水平,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强化担当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开展整改,有效提升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
(二)坚持标本兼治。对中、省、市、县反馈的问题,各村(社区)及四支队伍要“照单全收”,全面对标,并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存在的其他问题,对症施策、立行立改、彻改实改。同时,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前改后犯的问题发生。
(三)坚持目标标准。以实现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整改工作的最高目标,坚持“577”脱贫退出标准,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围绕全面实现惠家坝村整村摘帽减贫目标推进整改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工作推进,在问题整改中提升工作质量,强化干部作风,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关于产业扶贫问题
1.扶贫产业顶层设计不科学,项目不同程度存在重短期效益、轻长效机制建立问题,组织化程度低,同质化现象严重,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个别地方产业扶贫“老说不练”。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县上要求,完善产业扶贫规划,坚持长短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切实做好项目实施。二是积极宣传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鼓励政策,大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提升组织化程度。三是不断丰富和创新带贫方式。利用产业托管、合作联营、入股参股等方式与贫困户、贫困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实现特色产业对有劳动能力贫困户的全覆盖。
责任领导:赵志刚、黄新云
责任单位:脱贫办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2.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对贫困户带动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多渠道壮大村集体经济。在2018年计划脱贫退出村及深度贫困村全面推进“三变”改革,推行“三变”改革+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模式,盘活土地、山林等村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收益和农民收入,带动贫困户增收。二是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和模式,依托村扶贫合作社,实施技术含量低、规模小的基础设施项目,在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同时,开展公益性活动和村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领导:赵志刚、黄新云
责任单位:脱贫办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3.个别地方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不够规范,有拖欠社员收益分红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各村(居)对集体合作社立即自查,对确定存在拖欠社员收益分红的问题,限期按协议兑现。二是脱贫办负责加大对各类合作组织运行管理的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章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制度,规范运营管理,对于存在违纪问题,移交镇纪委进行处理。
责任领导:赵志刚
责任单位:镇纪委、脱贫办
落实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4.产业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不完善。有的村年度实施计划缺少项目明细,有的没有编制预算,实施计划不精细,导致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影响资金拨付和脱贫效益。
整改措施:结合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根据贫困人口需求和脱贫攻坚进度,完善项目建设内容、带动贫困户及投资计划等信息,尽快建立和完善产业扶贫项目库。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带贫效果好的产业项目,下达投资计划,落实项目建设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限,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提高产业脱贫成效。
责任领导:赵志刚、周涛
责任单位:脱贫办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问题
5.政策落实有偏差。个别地方易地扶贫搬迁存在建房面积和贫困户自筹资金超标问题,有的地方对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对此前存在的类似问题,以镇村为单位逐一进行排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房两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陕脱贫发〔2017〕52号),对超面积、超自筹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二是对今年开工建设农户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政策标准,坚决杜绝超面积、超自筹问题发生,否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领导:赵志刚、周涛
责任单位:脱贫办
落实单位:镇移民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6.个别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和配套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整改措施:镇移民办加强督导检查,加快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度,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9月底前分散安置户入住,集中安置户交付钥匙。
责任领导:赵志刚、周涛
责任单位:镇移民办
落实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制定具体推进措施
7.部分地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缺乏后续帮扶和服务措施。
整改措施:争取建成社区工厂,吸纳搬迁户就近就业。加强搬迁对象技能培训,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和劳务输出,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搬迁家庭有1人就业或有一项稳定增收产业,真正实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责任领导:赵志刚、周涛
责任单位:脱贫办
配合单位:镇移民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8.旧宅基地腾退缓慢,搬迁群众两头居住,影响增减挂钩政策实施。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土地法》等政策法规宣传,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二是加快推进《略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意见》的落实,落实相关奖补政策,激励农户积极参与和配合,全面完成本年度腾退120亩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赵志刚、周涛
责任单位:横现河国土所、脱贫办
落实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20日前
(三)关于危房改造问题
9.拔高标准,部分拆旧重建户建房面积超标,贫困户负债较重。
整改措施:对已经完成的危改项目,按照县住建局制定超面积问题处理办法,镇政府积极整改到位。同时,做好产业、就业等帮扶工作。对今后实施的危改项目,拆旧新建的要严格执行1-3人户不超过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的规定。
责任领导:赵志刚、朱锁锁
责任单位:脱贫办
落实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20日前整改到位
10.个别危改项目存在等级鉴定、资金拨付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镇村自查基础上,按照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对存在问题和争议的危改户重新进行客观、公正地鉴定,并予以公示公告。二是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严格核算、审查改造工程量清单,统一标准拨付资金,规范报账,及时公示,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责任领导:赵志刚、朱锁锁
责任单位:脱贫办
落实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四)关于健康扶贫问题
11.盲目拔高标准,把“基本医疗有保障”变成看什么病都不花钱。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政策,对贫困户参加新农合给予一定财政资助。二是严格控制过度医疗,严格执行贫困户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不低于80%的政策。
责任领导:黄新云
责任单位:脱贫办、镇卫生院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12.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贫困户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的未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资助政策,有的地方未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等政策。
整改措施:对全镇贫困户参合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按标准落实贫困户参加新农合财政资助政策,确保贫困户参合率达到100%。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四重保障,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县域内“一站式”结算政策。
责任领导:黄新云
责任单位:脱贫办、镇卫生院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13.部分村卫生室设备简陋缺失,上架药品无法满足常见病治疗需求。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村卫生室达标建设进度,5月底前完成走马村标准化村卫生室搬迁运营,9月30日前全面完成黄家沟村村卫生室维修改造工程,确保所有贫困村卫生室达标。二是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6月底前按标准配齐药品和必要设备,满足当地群众日常治疗需求。
责任领导:黄新云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14.贫困户医疗签约服务不到位,个别地方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针对贫困人口实际状况,完善分类签约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的内容、标准、频次和签约医生基本信息。二是建立签约服务考核机制,加强检查督导,严格管理考核,着力解决有签约无服务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领导:黄新云
责任单位:脱贫办、镇卫生院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就业扶贫问题
15.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中存在学用脱节、“两张皮”现象。
整改措施:加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力度,改进培训方式,开展订单式、委托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
责任领导:周 涛
责任单位:镇劳保所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并长期坚持
16.个别地方系统性推进就业创业扶贫不够。
整改措施:系统谋划就业创业扶贫工作,抓好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公益性岗位开发、劳务输出组织等工作,不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
责任领导:周 涛
责任单位:镇劳保所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7.“雨露计划”等职业培训项目实施不到位,部分地方贫困户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执行有偏差。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雨露计划”等培训政策,进一步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贫困户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按时足额兑现到位,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责任领导:周 涛
责任单位:镇劳保所、脱贫办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社保兜底问题
18.个别地方存在“脱贫即脱保”现象。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严格执行农村低保政策,按程序、按标准认定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责任领导:吴景臣
责任单位:民政所
落实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19.村务公开透明度无法满足群众要求,容易引发误解,影响群众满意度。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村务公开相关制度,除在村委会公开外,通过召开群众大会、村民小组会议、大美金家河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做好村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同时,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答疑解惑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责任领导:吴景臣
责任单位:民政所
落实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20.个别地方安全饮水存在用水不方便、水质不达标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紧扣农村饮水标准,加快各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进度,认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确保水质安全。对主要水源、蓄水池、沉淀过滤池进行围网防护,蓄水池加装消毒设施,确保饮水达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群众的答疑解惑工作,将水质检测报告作为村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公示。
责任领导:周 涛
责任单位:农经站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21.贫困村光伏电站项目实施难,部分光伏扶贫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已建成扶贫电站难以并网。
整改措施:6月底前完成3个村级电站并网发电。
责任领导:赵志刚
责任单位:天保站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八)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问题
22.个别苏陕协作项目聚焦精准扶贫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对已实施项目开展“回头望”,严格按照《陕西省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陕扶办发〔2013〕19号)把好项目入口,凡是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一律不得使用苏陕协作资金,切实将协作资金落实到带动和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增收的项目上。二是聚焦脱贫攻坚目标,认真实施好产业协作、劳务协作、项目帮扶、人才交流等苏陕扶贫协作项目,深入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推动合作项目落地。
责任领导:赵志刚
责任单位:脱贫办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九)关于资金管理使用问题
23.个别地方资金拨付慢,结转结余率较高,村(社区)存在资金滞留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对纳入整合的涉农资金做到快拨、严管、据实支付,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责任领导:赵志刚
责任单位:财政所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24.个别地方存在超范围使用扶贫资金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577”标准,坚持“保基本、保重点”原则,结合我县各部门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保证资金使用精准,提高使用效率。二是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三是镇财政所对全镇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使财政扶贫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四是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领导:赵志刚
责任单位:财政所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十)关于小额信贷问题
25.有的地方扶贫小额信贷使用不精准,“户贷企用”问题仍然存在,免抵押、免担保、执行基准利率等政策未完全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小额信贷使用情况调查,严格扶贫小额信贷使用范围,禁止“户贷企用”,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二是足额落实风险补偿金,严格执行扶贫小额信贷“五三二一”政策。
责任领导:赵志刚
责任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镇信用联社、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十一)关于精准识别、精准退出问题
26.个别镇将脱贫人口指标集中安排给当年计划退出村,存在“三保障”未实现宣布脱贫等问题。
整改措施:结合脱贫退出三年滚动计划完善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认定工作的通知》(陕脱贫发〔2018〕13号)文件,同步推进计划退出贫困村和其他村贫困户退出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和退出认定机制,坚决杜绝算账脱贫、指标脱贫等问题发生,切实提高退出质量和精准度。
责任领导:赵志刚 周 涛
责任单位:脱贫办
落实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27.个别地方贫困户识别把关不严,有漏评现象。
整改措施:结合完善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和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帮扶范围,做到该进的进、该出的出。
责任领导:周 涛
责任单位:脱贫办
落实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十二)关于扶贫监督检查问题
28.个别地方仍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挪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强化扶贫资金跟踪审计,监督指导部门、季度自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镇纪委牵头每半年开展一次县级联合检查。二是从严查处涉及扶贫资金的违纪违规问题,6月底前,全镇纪委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消除“零查处”。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对涉及扶贫资金的违纪违规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责任领导:潘 毅
责任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财政所、脱贫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29.部分地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直查直办不够,基层办案质量不高,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不够顺畅。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略阳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略阳县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拓宽线索渠道、加强线索处置、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强化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件直查直办力度,持续提高直查直办比例,切实形成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态势。二是坚持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等制度,持续提升全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能力;夯实镇纪委监委成员分片包抓指导责任,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建立健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交移送机制,定期召开反腐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汇总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畅通线索移交移送渠道。
责任领导:潘 毅
责任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脱贫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十三)关于精准帮扶问题
30.个别地方存在“一帮多”、挂名帮扶和部分帮扶队员不驻村、帮扶力量薄弱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各村(社区)贫困户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帮扶超过5户的结对帮扶人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加大整合“四支队伍”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队管理办法,强化日常考核管理工作。三是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队在岗、履职等情况督导检查力度。
责任领导:杨艳霞
责任单位:党建办
配合单位:脱贫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31.一些基层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能力不足,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帮扶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制定扶贫干部培训方案,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政策、精准帮扶、扶志扶智、脱贫标准、退出程序等内容,对镇、村扶贫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组织开展培训,确保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能够熟悉扶贫政策,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帮扶能力和帮扶实效。
责任领导:赵志刚、杨艳霞、周涛
责任单位:脱贫办、党政办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十四)关于内生动力问题
32.部分贫困户脱贫意愿不强、内生动力不足,一些地方扶志扶智措施不得力、不持续。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推广“扶志六法”,深入开展“十比十看”活动,持续开展“明理、感恩、自强”教育,不断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乡贤评议、内生动力红黑榜等制度,巩固基层宣传教育阵地。二是建好用活“爱心超市”,加强舆论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不等不靠、艰苦创业的意识,形成“崇尚劳动、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三是利用镇自媒体“大美金家河”公众号宣传推广脱贫事迹、脱贫政策等相关信息。
责任领导:杨艳霞
责任单位:党政办
配合单位:脱贫办、民政所、司法所、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十五)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脱贫攻坚情况通报》指出问题
33.家庭签约医生服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贫困人口实际状况,分类签约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的内容、标准、频次和签约医生基本信息。二是建立签约服务考核机制,加强检查督导,严格管理考核,着力解决有签约无服务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领导:黄新云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十六)关于全市一季度督查评价发现问题。各相关站所、各村(社区)按照中共金家河镇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家河镇脱贫攻坚关于做好市级一季度督查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金发〔2018〕84号)一并抓好整改落实。
(十七)关于全镇一季度督查评价发现问题。各村
(社区)、各相关站所按照镇脱贫办反馈问题一并纳入整改。
三、工作安排
按照省市县明确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我镇整改工作根据整改任务分三个阶段压茬推进。总体安排是: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7日至5月15日)。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全面对标自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逐条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确定完成时限和目标任务。各村(居)、于5月25日前将整改方案、责任清单报镇脱贫办。
(二)集中整改阶段(5月15日至6月5日)。各村(社区)、各站所负责,上下协同,纵横联动,集中时间和精力,按照精准严实的原则全面整改各类问题,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6月5日前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和驻镇单位将所有涉及具体问题整改报告、整改台账报镇脱贫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5日至6月15日)。镇脱贫办负责,抽调专业力量,对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驻镇单位整改情况逐一检查评估,形成全镇整改报告,6月15日前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按照省市县统一安排,各村(社区)、各站所要配合做好整改督查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站所、责任人启动约谈问责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整改工作任务。整改工作在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同推进。镇脱贫办牵头抓总,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本行业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配合站所协同发力,共同做好整改工作。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战推进,推动存在问题逐一得到解决,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全面整改,强化整改督查指导。各村(社区)要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销号管理,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建立会商制度,加强政策指导,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题。做好整改舆论引导,突出正面宣传,营造整改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夯实责任,严格整改责任追究。坚持用过硬的作风抓整改,对整改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工作不扎实、走过场以及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特别是对中省市县督查中发现前纠后犯、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问题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