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根据县住建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略住建发〔2018〕13号)文件精神,制定我镇《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金家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县住建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存在问题整改,提升我镇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和水平,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对照中办、国办、九三学社中央民主监督调研、2017年度住建部财政部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估、省市级巡视督导巡查审计等方案反馈农村危房改造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要求,督查村(居)夯实责任、摸清底数、因户施策、逐项整改,严格危房改造标准,确保群众不负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6月5日前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措施
(一)关于“拔高标准,部分拆旧重建户建房面积超标,贫困户负债较重”的问题。
整改要求及措施:对于已脱贫的危房改造对象,面积超标无负债的。危改户说明无负债情况,提供建房资金来源相关证明,村级组织予以核实确认;面积超标有负债的,一是危改户转让超面积部分产权、消除债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村级组织予以核实确认;二是危改户不能转让超面积部分产权、消除债务的,各村(居)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想方设法坚决予以整改,不得遮掩应付,更不得搞破坏性的整改,确保群众不得负债过重;三是对于2018年建房屋面积超标的,不予竣工验收、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责任人:赵志刚 各村(居)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个别危改项目存在等级鉴定、档案管理和资金拨付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要求及措施:一是精准认定方面。按照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逐项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确定危改等级,出具鉴定意见。二是危改对象确定方面。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制度,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三是质量安全方面。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按照住建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改造后的房屋应达到以下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安全。四是房屋验收方面。首先由农户自验,农户在重建或加固维修结束后,由农户根据改造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达到要求后报村、镇。其次由镇村初验,镇村按照农户自验结果逐户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核实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价格,无异议后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县、镇、村三级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逐户进行验收,对质量合格符合验收条件的予以备案;对质量不合格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验收。五是资金拨付方面。镇村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自行建房和加固的农户,按改造进度将补助资金支付到“一卡通”账户;对委托代建的农户,按委托农户、镇或村、施工队三方协议执行。要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补助资金规范使用。六是政策宣传方面。各村(居)加强对干部群众和改造户政策宣传,及时将编印的政策《口袋书》《明白卡》,发放到扶贫干部和危改对象手中。通过网络等各种方式,加大信息公开,提高干部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七是档案管理方面。各村(居)要按照省住建厅编印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样本)13项内容,逐户规范农户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完备,改造过程明晰,相关程序可追溯。八是信息系统管理方面。各村(居)要对2017年已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的信息,及时审核,补齐和完善已改造户农户档案。对2018年改造对象,开工一户,建档一户,竣工一户,完善一户。
责任单位:镇政府、村(居)
责任人:赵志刚 各村(居)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危房改造方式和内容不对标,未做到因险施策”的问题
整改要求及措施:各村(居)要按照危房改造一户一策的要求,针对危房鉴定的等级和危险部位进行加固维修,严格执行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和非贫困户旧房改造的通知》精神,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确保危房改造“因险施策”,有效的利用危改资金。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责任人:赵志刚 各村(居)主要领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5月14日至5月15日)。镇政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指导督促各村(居)全面启动整改。各村(居)要组织对危房改造脱贫对象开展一次集中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超面积、超负债、工作程序和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不落一村、不落一户,全面摸清情况,建立到户整改台账,于5月15日前将整改台账表报镇脱贫办。
(二)集中进行整改(5月15日至5月25日)。邀请县危房改造技术指导组配合,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整改台账,从严从实全面整改存在问题。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各村(居)要按照整改台账上报整改进度对账销号,5月31日前以村(居)为单位上报整改情况。
(三)镇级检查验收(5月26日至5月31日)。镇脱贫办组织人员对各村(居)整改情况逐一检查评估、整改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项目、入户走访、现场反馈等形式,对危房改造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问题台账进行销号验收,全面检验危房改造整改成果,形成上报我镇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夯实整改工作责任。整改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同推进。镇脱贫办负责整改牵头、督查、汇总工作,各村(居)要及时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全面做好整改。各村(居)要认真对照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对症下药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对于在此之后在中省、市、县的检查、考核、评估中发现的前纠后犯、隐瞒不报、掩饰不改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整改督查指导。针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力的村(居),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