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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50-x-ZXGK/2018-0522002 公开目录: 镇(街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2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金家河镇 文    号: 金政发〔2018〕24号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落实市县秸秆禁烧有关要求,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做好今年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公共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明确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镇秸秆禁烧工作。

二、禁烧范围和目标

禁烧范围及重点:秸秆禁烧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全镇禁烧范围分为重点禁烧区和一般禁烧区。重点禁烧区具体包括:309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以及通讯设施周边1公里范围内。一般禁烧区为除重点禁烧区所有区域。

禁烧目标:重点禁烧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力争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黑斑”。一般禁烧区,推广综合利用,禁烧率达到90%以上。

三、时间安排

5月20前为准备动员阶段,各村对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月21日至7月15日为第一禁烧时段(主要禁烧油菜杆、麦茬等);9月15日-10月30日为第二禁烧时段(主要禁烧稻草、玉米杆等)。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环保、农业、林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林业站、安环站工作人员及各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禁烧办,禁烧办设在镇林业站,禁烧办主任由林业站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安环站负责人兼任。禁烧办负责全镇秸杆禁烧工作的安排部署,实施督察指导和检查考核。各村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采取广播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宣传、动员会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把焚烧秸秆的危害、转化利用的途径和禁烧的有关规定、要求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转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各村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典型,曝光违法焚烧行为,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分区管理、强化控制。重点禁烧区继续实施严格的全时段全面禁烧措施,对辖区内秸秆要做到及时转运、综合利用、粉碎还田、就地处置。各村要组织力量,定区域定岗位、全天候全方位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焚烧现象发生。一般禁烧区要有组织错时适度焚烧,禁止随意焚烧。做到秸秆不干不烧、阴雨天不烧、早晨和夜间不烧,不出现大面积集中焚烧,切实保证周边林地及人员财产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严格奖惩。禁烧重点区域的村组要有足够力量,组成禁烧小分队,值守田间地头,制止焚烧行为,确保沿309省道周围等环境敏感区不发生焚烧现象。镇安环站、镇林业站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秸秆禁烧进行现场督查记录在案,对发生大面积焚烧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由镇纪委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

(五)迅速行动、确保实效。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是各村委会,各村要迅速落实好秸秆禁烧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动村、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各联村领导要亲自带头,组织镇、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督促落实禁烧措施,制止焚烧行为。镇安环站、镇林业站加强对各村督查考核,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焚烧行为,经教育不改或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置;对造成严重焚烧后果的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保证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六)灵通信息、搞好总结。秸秆禁烧期间,各村要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工作日督查制度,镇安环站、镇林业站和各包村干部每天对辖区内禁烧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并积极向禁烧办报送禁烧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好做法。

金家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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