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
兴州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
(一)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
兴州街道地处略阳县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6°04'08'' - 106°18'25''、北纬33°11'36'' - 33°30'24''
之间。东与接官亭镇相邻,南与白雀寺镇、宁强县接壤,西接横现河街道,北靠五龙洞镇。土地总面积347.56 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
总面积的12.31 %,辖9个社区15个行政村。
(二)自然条件
兴州街道属秦岭西段南坡山区,最高海拔1950米,最低海拔650米,地势呈东北高南部低。属北亚热带北缘山地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558.3小时,全年无霜期236天,年日照率为34%,年内平均气温13.2℃。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主要有嘉陵江、八渡河、东渡河,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60毫米。土壤有黄棕壤、棕壤、水稻土等土类。
(三)社会经济概况
2014年,兴州街道总人口7619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7.76 %,
其中农业人口17776人,占总人口的23.33 %,城镇化率87.87 %。国民生产总值(GDP)31168万元,工农业生产总值1433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072元。
兴州街道区位条件优越,交通便利,宝成铁路纵贯南北,G345国道横穿东西,“十天”高速由东向西北方向穿境而过。境内自然
资源丰富,中药材有猪苓、天麻、柴胡等;已探明矿产资源有铁矿、铝矿、石灰岩、白云岩、蛇纹岩、砂金等,其中铁矿、石灰岩最多;旅游资源有灵岩寺、江神庙、南山古塔、古萃峰亭等著名景点。
二、规划调整的目的
通过开展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落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和任务;保障兴州街道“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项目用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易地移民(脱贫)搬迁用地,促进移民(脱贫)工作的顺利进行,合理安排各项用地布局,实现“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
三、规划调整的任务
落实《略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下达的规划调整完善任务,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具体任务为:
(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根据县级规划的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三)结合县级“三线”划定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与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充分衔接;
(四)结合县级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
(五)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
(六)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四、规划调整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号,2004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修正);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
2011年修正);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
(二)指导性文件
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6、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7、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
9、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汉中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汉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国土资发〔2016〕446号);
10、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略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略政办发〔2016〕
89号)。
(三)技术标准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5、《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
(四)相关规划及其他资料
1、《略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2、《略阳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略阳县兴州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及依法批准的其他相关规划;
4、略阳县2014年统计年鉴和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五、规划调整的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的范围为兴州街道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南街社区、北街社区、新城社区、东关社区、中学路社区、象山湾社区、略钢社区、略电社区、临江社区、南坝村、官地山村、同心村、谢家坪村、七里店村、马桑坪村、大坝村、荷叶坝村、灵岩寺村、安坪沟村、安林沟村、两河口村、吴家营村、牌坊坝村、磨坝村,共9个社区15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347.56平方公里。
六、规划调整的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 年;
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 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2014 年底,土地总面积34756.41 公顷,其中农用地33289.6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78 %;建设用地920.08 公顷,占土地总面
积的2.65 %;其他土地546.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 %。一、农用地
耕地3671.3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1.03 %;园地6.28公顷,
占农用地面积的0.02 %;林地29000.3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87.11 %;牧草地0.87公顷;其他农用地610.8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84 %。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712.91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7.48 %,其中城
镇用地300.49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06.18 公顷、采矿用地95.75
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0.49 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42.15%、42.95 %、13.43 %、1.47%;交通水利用地202.0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1.96 %,其中交通用地201.99公顷、水利用地0.03
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的99.99 %、0.01 %;其他建设用地5.15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56 %。三、其他土地
水域448.24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82.00 %;自然保留地
98.40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18.00 %。
略阳县兴州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土地利用特点
一、区位条件好,对外交通便捷
兴州街道是全县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区位条件好。G345国道、宝成铁路、“十天”高速、略徽公路穿境而过,对外交通、运输较为便捷。
二、人口密度大,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高
2014 年,兴州街道总人口76198 人,城镇人口66954 人,占总
人口的87.87 %,人口密度大。辖区内为全县的工业集中发展区,有略阳钢厂、略阳电厂、略阳火车站等国有企业,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61平方米/人。工业集中布局发展,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高。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
一、人均耕地面积小,人地矛盾明显
2014年,耕地面积3671.36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72亩,不到
全县人均耕地面积2.18亩的一半。随着城镇发展对耕地的必要性占用,人地矛盾更趋突显。
二、耕地质量相对较差,且分布零星
2014年,耕地面积3671.3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0.56 %。
通过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全镇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3.08等。由于地处秦岭西段南坡山区,耕地质量相对较差,且分布零散。
(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59.77公顷,与调整前规划目标(3498.20公顷)相比减少238.43公顷。耕地保有量为约束性指标。
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76.14公顷,与调整前规划目标(3146.30公顷)相比减少670.1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约束性指标。
(二)园地规模
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6.28公顷,与调整前规划目标(172.60
公顷)相比减少166.32公顷。园地规模为预期性指标。
(三)林地规模
到2020 年,林地面积为29423.67 公顷,与调整前规划目标
(28838.90 公顷)相比增加584.77 公顷。林地规模为预期性指标。
(四)牧草地规模
到2020年,牧草地面积为0.87公顷,与调整前规划目标一致。牧草地规模为预期性指标。
(五)建设用地总规模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50.42公顷以内,与调整前规划目标(1058.50公顷)相比减少108.0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预期性指标。
(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01.80公顷以内,与调整前规划目标(678.40公顷)相比增加23.4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约束性指标。
(七)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457.90公顷以内,与调整前规划目标(506.50公顷)相比减少48.6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预期性指标。
(八)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为248.62公顷,与调整前规划目标(380.10公顷)相比减少131.48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为预期性指标。
二、增量指标
(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4.63公顷以内,其中
2006-2014年为78.47公顷;2015-2020年为116.16公顷,与调整前规划目标(143.90公顷)相比增加50.7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预期性指标。
(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83.76公顷以内,
其中2006-2014年为74.82公顷;2015-2020年为108.94公顷,与调整前规划目标(127.70公顷)相比增加56.0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
用地规模为预期性指标。
(三)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4.79公顷以内,其
中2006-2014年为18.40公顷;2015-2020年为56.39公顷,与调整前规划目标(17.20公顷)相比增加57.5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约束性指标。
(四)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
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157.50公顷,其中
2006-2014年为12.07公顷;2015-2020年不低于145.43公顷,与调整前规划目标(32.40公顷)相比增加125.10公顷。补充耕地任务量为预期性指标。
三、效率指标
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此指标为约束性指标。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
2014年底,农用地面积为33289.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5.78 %。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调整到33295.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80 %,比基准年净增加5.73公顷。
一、耕地
2014 年底,耕地面积为3671.36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1.03 %。
到2020 年,耕地面积调整到3259.77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79 %。
其中:补充耕地145.43公顷,包括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24.29公顷、废弃工矿用地复垦补充耕地2.46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与“双退成果”认定的宜耕林地开发补充耕地 118.68公顷;核减耕地557.02公顷,包括退耕还林500.63公顷、建设占用56.39公顷。调整后,比基准年净减少411.59公顷,耕地主要布局在吴家营村、荷叶坝村、大坝村、官地山村等。
二、园地
2014年底,园地面积为6.2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2 %。到
2020年,园地面积不变,布局在灵岩寺村、官地山村、安坪沟村、两河口村。
三、林地
2014 年底,林地面积为29000.30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7.11 %。
到2020 年,林地面积调整到29423.67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8.37 %。
其中:增加林地559.70公顷,包括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增加林地
58.67公顷、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增加林地0.40公顷、退耕还林500.63公顷;减少林地136.33公顷,包括“双退成果”认定的宜耕林地开发为耕地89.83公顷、建设占用46.50公顷。调整后,比基准年净增加423.37公顷,林地主要布局在灵岩寺村、磨坝村、安林沟村、两河口村等。
四、牧草地
2014年底,牧草地面积为0.87公顷。到2020年,牧草地面积不变,布局在灵岩寺村、磨坝村。
五、其他农用地
2014 年底,其他农用地面积为610.88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1.84 %。到2020 年,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到604.83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82 %。其中建设占用6.05 公顷。调整后,比基准年净减少
6.05 公顷,其他农用地主要布局在大坝村、灵岩寺村、两河口村、荷叶坝村等。
第二节建设用地
2014年底,建设用地总规模920.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65 %。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调整到950.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3 %,比基准年净增加30.34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2014年底,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12.9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77.48 %。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701.8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3.84 %,比基准年净减少11.11公顷。
(一)城镇用地
2014年底,城镇用地面积300.4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42.15 %。到2020年,城镇用地面积控制在327.6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46.68 %。其中:新增城镇用地27.27公顷;交通项目占用0.15公顷。调整后,比基准年净增加27.12公顷,城镇用地布局在同心村、谢家坪村、南坝村、吴家营村、官地山村、牌坊坝村、马桑坪村。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 年底,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306.18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面积的42.95 %。到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243.90 公
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4.75 %。其中: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含移民安置点)21.61公顷;通过宅基地腾退83.89公顷。调整后,比基准年净减少62.2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布局在灵岩寺村、吴家营村、荷叶坝村、两河口村等。
(三)采矿用地
2014 年底,采矿用地面积95.75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13.43%。到2020年,采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10.95 公顷,占城乡建设
用地面积的15.81 %。其中:新增采矿用地18.07公顷;废弃采矿用
地复垦2.86 公顷、交通项目占用0.01 公顷。调整后,比基准年净增
加15.20公顷,采矿用地主要布局在七里店村、大坝村、谢家坪村、安坪沟村等。
(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014 年底,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0.49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
地面积的1.47%。到2020 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9.34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76 %。其中:新增其他独立建设用
地8.96公顷;交通项目占用0.11公顷。调整后,比基准年净增加8.85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灵岩寺村、大坝村、吴家营村、官地山村等。
二、交通水利用地
2014 年底,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02.02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21.96%。到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调整到216.21 公顷,占建设
用地面积的22.75 %。其中新增交通水利用地14.19 公顷。调整后,
比基准年净增加14.19公顷,交通水利用地主要布局在牌坊坝村、磨坝村、南坝村、同心村等。
三、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底,其他建设用地面积5.1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0.56 %。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调整到32.4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41 %。其中:新增其他建设用地27.45公顷;交通项目占用0.19公顷。调整后,比基准年净增加27.2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布局在同心村、灵岩寺村、官地山村、牌坊坝村、两河口村。
第三节其他土地
2014年底,其他土地面积546.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 %。
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调整到510.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7 %,比基准年净减少36.07公顷。
一、水域
2014 年底,水域面积448.24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2.00 %。
到2020 年,水域面积调整到440.93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6.36 %。
其中: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1.24公顷、建设占用6.07公顷。调整
后,比基准年净减少7.31公顷,水域主要布局在荷叶坝村、两河口村、同心村、灵岩寺村等。
二、自然保留地
2014年底,自然保留地面积98.4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18.00 %。到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到69.64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3.64 %。其中: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27.61公顷、建设占用1.15公顷。调整后,比基准年净减少28.76公顷,自然保留地主要布局在磨坝村、两河口村、灵岩寺村、荷叶坝村等。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按照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保障基础设施用地和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维护和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的原则,合理安排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一、耕地布局
规划期内对耕地实行严格保护,按照建设项目选址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的原则,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质量等级较差的耕地,同时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综合治理,加大资金投入;改造中低产田,科学施肥,从根本上改善耕地的生产条件, 逐步提高耕地质量。
2014 年,耕地面积3671.36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共核减耕
地557.02 公顷,其中:“十三五”建设项目占用 56.39 公顷、25°以
上坡耕地退耕还林500.63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45.43公顷。调
整完善后,耕地面积3259.77 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别13.05 等,高
于调整前耕地平均质量等别0.03等,主要布局在吴家营村、荷叶坝村、大坝村、官地山村等。
二、基本农田布局
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要求,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用地空间的同时,依据《略阳县农用地分等成果》和规划前期调查成果,将一般农田
中综合利用等别较高、水保条件良好的耕地,集中连片的耕地,交通条件较好的耕地,城镇村扩展边界以外的耕地优先调入基本农田;将原基本农田中综合利用等别较低的、交通水利条件较差的、已经退耕及纳入国家退耕范围的耕地调出。
2014年,基本农田面积3151.56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调入基本农田面积111.52公顷,平均质量等别12.70,涉及同心村、马桑坪村、官地山村、七里店村等13个行政村;调出基本农田面积786.94公顷,平均质量等别13.21,涉及全域15个行政村。调整完善后,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476.14公顷,平均质量等别13.07,高于调整前平均质量等别0.05,主要布局在嘉陵江和八渡河两岸、G345国道沿线的吴家营村、荷叶坝村、大坝村、马桑坪村等。
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以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红线内基本农田面积2476.14公顷。红线内基本农田严禁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均不得占用。
第二节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 的原则,优先保障“十三五”规划的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全力保障移民搬迁安置用地。
一、城镇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以县城为中心,依托“十天”高速公路、宝成铁路、
G345国道,形成以钢铁、电力、旅游为主的城镇格局。新增城镇用地27.27公顷,布局在同心村、吴家营村、牌坊坝村、南坝村、马桑坪村。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间,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依托统筹城乡发展和移民搬迁安置规划,对移民(脱贫)户及地质灾害、洪灾威胁户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出村进镇、迁户并点、退宅还耕、缩村让地”,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规划期间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 21.61公顷,主要布局在荷叶坝村、安坪沟村、灵岩寺村、安林沟村等。
三、独立建设用地
重点安排南坝村与谢家坪村的嘉陵江县城段水景观项目、两河口村的县城北线水源工程、灵岩寺村与荷叶坝村的引嘉济汉拦水坝、隧洞口建设项目、牌坊坝村的中卫至贵阳输气管网连接线(略阳段)工程、灵岩寺村的塔坡寺(白雀寺)100MW风电场项目、荷叶坝村的嘉陵江荷叶坝电站建设项目、磨坝村的九中金风能发电项目、荷叶坝村与灵岩寺村的三峡新能源略阳风电二期建设项目、安坪沟村的钒钼矿开发建设项目、七里店村的略阳钢铁厂刘家沟尾矿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大坝村的略阳嘉陵公司黑鱼矿山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灵岩寺村的兴州街道铁皮石斛医药开发项目、官地山村的象山电视信号接收站、同心村的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灵岩寺村的略阳秦蜀古道遗产活化工程、两河口村的略阳地方特色美食街区项目、
牌坊坝村的八渡河流域氐羌民族生态旅游建设项目、官地山村的象山气象科普园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56.90公顷。
四、基础设施用地
(一)交通用地
重点安排S224省道建设项目、接官亭至毛坝快速干线工程、略阳至白水江公路工程、县城嘉陵江大桥工程,建成“兴”字型公路交通网络,主要布局在安坪沟村、两河口村、牌坊坝村、七里店村、谢家坪村、同心村、南坝村、马桑坪村、吴家营村。新增建设用地
10.97公顷。
(二)其他基础设施用地
重点建设荷叶坝村的略阳县乌鸡食品开发项目、安坪沟村的略阳县悦沣农业林麝养殖项目、南坝村的略阳县天牧林麝养殖项目、吴家营村的略阳县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安坪沟村的兴州街道办安坪沟农产品加工项目、同心村的略阳县客(货)运站建设项目、牌坊坝村与吴家营村的略阳县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吴家营村的略阳县抗旱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大坝村的兴州街道大坝小学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26.29公顷。
五、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在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基础上,以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形成的实体边界为支撑,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结果,充分利用线性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确定城镇开发边界。
本次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501.21公顷,涉及兴州街道的南坝村、官地山村、同心村、谢家坪村、七里店村、马桑坪村、吴家营村、牌坊坝村,其中允许建设区面积370.49公顷、有条件建设
区面积130.72公顷。主要布局在城镇周边、十天高速公路引线两侧、
G345国道沿线。
第三节生态用地保护
一、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规划期间,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控制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兴州街道内嘉陵江及其支流的蓄滞洪区、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各类用地,保障生态网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形成基本生态屏障,打造生态空间合理、资源高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的美丽城镇。
二、加快生态廊道建设
在嘉陵江及其支流的两岸布置生态屏障,加大重要水系水源涵养林保护和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完成“十天”高速、宝成铁路、G345国道及其他重要交通干线绿化网建设,以现有的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为中心,与生产、生活用地统筹协调、穿插布局,形成生态安全屏障。
三、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用地
根据现代化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潜力,按照土地适宜性合理安排园地、林地、牧草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区域集中发展;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重点巩固退
耕还林成果,增加林地面积,防治水土流失,重点建设有林地;重点保护和改良天然草场,建设人工草场。充分发挥园地、林地、牧草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隔离的综合功能,拓展绿色空间。
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在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生态保护用地中的灵岩寺风景名胜区、金池院水源地保护区、陕西略阳珍稀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以及嘉陵江、八渡河、东渡河、两流水及其蓄滞洪区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列入禁止建设用地进行空间管制。划定后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为506.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的1.46 %,主要布局在两河口村、安林沟村、灵岩寺村、荷叶坝村、同心村等。
第四节农村土地整治
一、移民搬迁用地
规划期间,按照移民搬迁的任务,安排拆旧区地块729 个、规
模85.82 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腾退82.96 公顷、废弃工矿用地复垦
2.86公顷,涉及大坝村、安坪沟村、灵岩寺村、荷叶坝村等14个行政村。
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一)土地整理项目
规划期间,土地整理安排在大坝村、安坪沟村、灵岩寺村、荷叶坝村等,主要是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项目规模82.96公顷,
净增耕地面积24.29公顷。
(二)土地复垦项目
规划期间,土地复垦安排在大坝村,主要是对废弃工矿用地进行复垦,项目规模2.86公顷,净增耕地面积2.46公顷。
(三)土地开发项目
规划期间,土地开发安排在灵岩寺村、官地山村、安林沟村、荷叶坝村、两河口村等,主要是对“双退成果”认定的宜耕林地、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进行开发,项目规模138.63公顷,净增耕地面积
118.68公顷。
三、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
规划期间,为保障兴州街道“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项目用地,将一定数量的且质量较好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整备区, 确保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兴州街道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 9.03公顷,安排在牌坊坝村。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依据兴州街道土地资源特点,将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和牧业用地区十个用途区,并制定相应的管制规则。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分布
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包括嘉陵江和八渡河沿岸集中连片、质量较高的耕地,分布在吴家营村、磨坝村、安坪沟村、马桑坪村等。面积2827.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3 %,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476.14公顷,占耕地面积的75.96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及其他农业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一、分布
一般农地区主要分布在灵岩寺村、大坝村、荷叶坝村、吴家营
村等。面积892.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7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三节城镇建设用地区
一、分布
城镇建设用地区主要分布在同心村、谢家坪村、吴家营村、南坝村等。面积346.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 %。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城镇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
(二)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撂荒。
第四节村镇建设用地区
一、分布
村镇建设用地区主要分布在灵岩寺村、吴家营村、荷叶坝村、两河口村等。面积253.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3 %。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建设,村庄总体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
(二)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撂荒。
第五节独立工矿区
一、分布
独立工矿区主要分布在七里店村、大坝村、灵岩寺村、安坪沟村等。面积133.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8 %。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
(三)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状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六节风景旅游用地区
一、分布
风景旅游用地区主要包括灵岩寺风景名胜区、南山公园,以及规化期间安排的略阳秦蜀古道遗产活化工程、略阳地方特色美食街区项目、略阳县八渡河流域氐羌民族生态旅游建设项目、象山气象科普园建设项目,分布在灵岩寺村、同心村、两河口村、牌坊坝村、谢家坪村。面积76.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2 %。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内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在不影响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实施建设。
(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七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一、分布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主要包括金池院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嘉陵江、八渡河、东渡河、两流水及其蓄滞洪区,分布在两河口村、灵岩寺村、荷叶坝村、同心村等。面积400.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15 %。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三)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八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一、分布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包括陕西略阳珍稀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分布在安林沟村。面积44.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3 %。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九节林业用地区
一、分布
林业用地区主要分布在灵岩寺村、磨坝村、安坪沟村、安林沟村等。面积29540.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99 %。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四)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十节牧业用地区
一、分布
牧业用地区主要分布在灵岩寺村、磨坝村。面积0.98公顷。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
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种类型。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
一、分布
允许建设区包括规划期的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主要分布在嘉陵江、八渡河、东渡河沿岸的同心村、七里店村、谢家坪村、吴家营村等。面积762.88公顷,占土地总面
积的2.19 %。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
一、分布
有条件建设区主要包括沿G345国道东西方向发展与八渡河两
岸的扩展区域,东南、东西至城区允许建设区边界,北至十天高速。主要分布在同心村、马桑坪村、吴家营村、南坝村等。面积207.9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0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
一、范围与面积
限制建设区包括优先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外具有生态功能的农业生产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以及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治的农用地与不易开发利用的其他土地。主要分布在灵岩寺村、磨坝村、安坪沟村、安林沟村等。面积33279.5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75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二)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项目建设。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
一、范围与面积
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嘉陵江、八渡河、东渡河、两流水及其蓄滞洪区,以及灵岩寺风景名胜区、金池院水源地保护区、陕西略阳珍稀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分布在两河口村、安林沟村、灵岩寺村、荷叶坝村、同心村等。面积506.07公顷,占土地总
面积的1.46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八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节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结合各村实际,确定各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并与建设用地布局、土地整治安排相衔接,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
第二节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与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布局、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划定各个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确定保留、适当扩大和拆旧的规模和范围,严格村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控制村庄外延。
第三节积极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统一规划、集中紧凑建设的原则,统筹特色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促进农村人口的就业和居住向小城镇、中心村的集中。积极进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挖潜,并通过对分散农村居民点的拆迁、合并、改造,扩大中心村规模,推动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将中心村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
第四节积极推动土地整治
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在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条件下,重点对宜耕未利用地进行适度开发,增加有效耕
地面积;推进农村居民点的综合整治,促进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全面实施。
(兴州街道各村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见附表8)。
略阳县兴州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
第九章近期用地安排
第一节近期建设用地安排
规划近期,按照“做优集镇、做美村庄”的发展思路,优先安排县城嘉陵江大桥工程(0.10公顷)、略阳县加气站建设项目(0.56公顷)、县城北线水源工程(0.83公顷)、中卫至贵阳输气管网连接线(略阳段)工程(1.33公顷)、三峡新能源略阳风电二期建设项目(0.96公顷)、略阳县抗旱指挥中心建设项目(1.53公顷)、两河口村移民安置点(0.38公顷)、安坪沟村下铺子移民安置点(0.70公顷)。
规划近期,为构建新的产业体系,增强兴州街道的经济发展活力,优先安排略阳秦蜀古道遗产活化工程(2.24公顷)、略阳县八渡河流域氐羌民族生态旅游建设项目(0.58公顷)、略阳县象山气象科普园建设项目(1.49公顷)、略阳嘉陵公司黑鱼矿山附属设施建设项目(0.27公顷)、略阳县悦沣农业林麝养殖项目(0.33公顷)、兴州街道安坪沟农产品加工项目(0.57公顷)。
第二节近期土地整治安排
规划近期,优先安排受地质灾害影响、废弃宅基地,配合移民搬迁安置,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腾退。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拆除整理地块286个、规模33.16公顷、增加耕地面积11.18公顷。主要分布在大坝村、七里店村、两河口村、安坪沟村等。
规划近期,优先对废弃工矿进行改造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安排废弃工矿复垦地块3个、规模2.86
公顷、增加耕地面积2.46公顷。分布在大坝村。
规划近期,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按照增加耕地的面积,先易后难,进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与“双退成果”中宜耕林地的开发。安排土地开发地块8个、规模35.97公顷、增加耕地面积
32.51公顷。分布在两河口村、官地山村、同心村、马桑坪村、七里店村。
略阳县兴州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耕地目标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度。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对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负责,街道办事处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作为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实施基本农田“一制两网四化”建设(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信息网络、管护网络,保护手段信息化、管护网络化、监督社会化、资料规范化),将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农户和地块。
三、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确需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四、加大规划宣传力度
规划审批后,要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要采用电视、报纸和公告等方式公开规划内容、公开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等,便于各利益人了解规划背景、发展方向与区域布局;向公众公开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构;建立专门的途径接受与处理公众的反馈意见,
实现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五、全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
按照县政府略政办发(2017)62号“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腾退工作的通知”及略政办发(2017)91号“关于易地搬迁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街道办成立领导机构,组织骨干力量,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尤其对地灾、洪灾两灾户实行即搬即退,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在规划期内确保宅基地腾退任务的全面完成,确保辖区内建设用地总规模目标的全面实现。
六、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加强土地规划管理电子信息应用,利用GPS等先进技术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动态变化情况,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和质量,以便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略阳县兴州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十一章 附则
一、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规划自汉中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本规划由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管理。
附表
附表1 兴州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
2005 年(基期年) |
2014 年(规划调整基期年) |
2020 年(规划调整目标年) |
2015 至 2020 规划调整期间面积增(+) 减(-) |
面积 |
占总面积比例 |
占一级类比例 |
占二级类比例 |
面积 |
占总面积比例 |
占一级类比例 |
占二级类比例 |
面积 |
占总面积比例 |
占一级类比例 |
占二级类比例 |
全街道土地总面积 |
34756.41 |
100.00 |
|
|
34756.41 |
100.00 |
|
|
34756.41 |
100.00 |
|
|
0.00 |
一、农用地 |
33256.91 |
95.68 |
100.00 |
|
33289.69 |
95.78 |
100.00 |
|
33295.42 |
95.80 |
100.00 |
|
5.73 |
1、耕地 |
3603.80 |
|
10.84 |
|
3671.36 |
|
11.03 |
|
3259.77 |
|
9.79 |
|
-411.59 |
2、园地 |
91.70 |
|
0.28 |
|
6.28 |
|
0.02 |
|
6.28 |
|
0.02 |
|
0.00 |
3、林地 |
29053.51 |
|
87.36 |
|
29000.30 |
|
87.11 |
|
29423.67 |
|
88.37 |
|
423.37 |
4、牧草地 |
0.90 |
|
0.00 |
|
0.87 |
|
0.00 |
|
0.87 |
|
0.00 |
|
0.00 |
5、其他农用地 |
507.00 |
|
1.52 |
|
610.88 |
|
1.84 |
|
604.83 |
|
1.82 |
|
-6.05 |
二、建设用地 |
864.50 |
2.49 |
100.00 |
|
920.08 |
2.65 |
100.00 |
|
950.42 |
2.73 |
100.00 |
|
30.34 |
1、城乡建设用地 |
662.80 |
|
76.67 |
100.00 |
712.91 |
|
77.48 |
100.00 |
701.80 |
|
73.84 |
100.00 |
-11.11 |
(1)城镇用地 |
308.90 |
|
|
46.61 |
300.49 |
|
|
42.15 |
327.61 |
|
|
46.68 |
27.12 |
(2)农村居民点用地 |
250.70 |
|
|
37.82 |
306.18 |
|
|
42.95 |
243.90 |
|
|
34.75 |
-62.28 |
(3)采矿用地 |
103.20 |
|
|
15.57 |
95.75 |
|
|
13.43 |
110.95 |
|
|
15.81 |
15.20 |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0.00 |
|
|
0.000 |
10.49 |
|
|
1.47 |
19.34 |
|
|
2.76 |
8.85 |
2、交通水利用地 |
196.60 |
|
22.74 |
100.00 |
202.02 |
|
21.96 |
100.00 |
216.21 |
|
22.75 |
100.00 |
14.19 |
(1)交通运输用地 |
196.60 |
|
|
100.00 |
201.99 |
|
|
99.99 |
215.09 |
|
|
99.48 |
13.10 |
(2)水利设施用地 |
0.00 |
|
|
0.00 |
0.03 |
|
|
0.01 |
1.12 |
|
|
0.52 |
1.09 |
3、其他建设用地 |
5.10 |
|
0.59 |
100.00 |
5.15 |
|
0.56 |
100.00 |
32.41 |
|
3.41 |
100.00 |
27.26 |
三、其他土地 |
635.00 |
1.83 |
100.00 |
|
546.64 |
1.57 |
100.00 |
|
510.57 |
1.47 |
100.00 |
|
-36.07 |
1、水域 |
469.20 |
|
73.89 |
|
448.24 |
|
82.00 |
|
440.93 |
|
86.36 |
|
-7.31 |
2、自然保留地 |
165.80 |
|
26.11 |
|
98.40 |
|
18.00 |
|
69.64 |
|
13.64 |
|
-28.76 |
附表2兴州街道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
类别 |
2014 年 耕地面积 |
规划调整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
规划调整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
规划调整期间净增 (+)减(-) |
规划调整 期末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增加合计 |
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灾毁 |
其他 |
规划调整期 |
3671.36 |
145.43 |
24.29 |
2.46 |
118.68 |
|
557.02 |
56.39 |
|
500.63 |
-411.59 |
3259.77 |
2476.14 |
年均增减 |
— |
24.24 |
4.05 |
0.41 |
19.78 |
|
92.84 |
9.40 |
|
83.44 |
-68.60 |
— |
— |
附表3 兴州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项 目 |
2014 年面积 |
规划期调整期(2015-2020 年) |
新增建设用地 |
占用农用地 |
占用耕地 |
一、城乡建设用地 |
712.91 |
75.91 |
70.51 |
42.09 |
1、城镇用地 |
300.49 |
27.27 |
24.26 |
18.30 |
2、农村居民点用地 |
306.18 |
21.61 |
19.74 |
17.33 |
3、采矿用地 |
95.75 |
18.07 |
17.92 |
5.11 |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10.49 |
8.96 |
8.59 |
1.35 |
二、交通水利用地 |
202.02 |
12.80 |
12.08 |
3.77 |
1、交通运输用地 |
201.99 |
11.71 |
11.30 |
3.71 |
2、水利设施用地 |
0.03 |
1.09 |
0.78 |
0.06 |
三、其他建设用地 |
5.15 |
27.45 |
26.35 |
10.53 |
总计 |
920.08 |
116.16 |
108.94 |
56.39 |
年均占地 |
— |
19.36 |
18.16 |
9.40 |
附表4 兴州街道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类 型 |
调整至地类 |
合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牧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 |
24.29 |
|
58.67 |
|
|
82.96 |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
2.46 |
|
0.40 |
|
|
2.86 |
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 |
118.68 |
|
|
|
|
118.68 |
合 计 |
145.43 |
|
59.07 |
|
|
204.50 |
附表5 兴州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 |
涉及村 |
总规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用耕地 |
交通水利 |
1 |
S224 省道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7-2019 |
10.94 |
9.47 |
2.66 |
安坪沟村,两河口村,牌坊坝村 |
2 |
接官亭至毛坝快速干线工程 |
扩建 |
2017-2019 |
1.45 |
1.36 |
0.53 |
七里店村,谢家坪村,同心村,南坝村 |
3 |
略阳至白水江公路工程 |
扩建 |
2019-2020 |
0.05 |
0.04 |
0.00 |
官地山村 |
4 |
县城嘉陵江大桥工程 |
扩建 |
2016-2018 |
0.21 |
0.10 |
0.00 |
南坝村,同心村 |
5 |
嘉陵江县城段水景观项目 |
新建 |
2017 |
0.11 |
0.11 |
0.00 |
南坝村,谢家坪村 |
6 |
县城北线水源工程 |
新建 |
2017 |
0.83 |
0.83 |
0.06 |
两河口村 |
7 |
引嘉济汉拦水坝、隧洞口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9 |
0.15 |
0.15 |
0.00 |
灵岩寺村,荷叶坝村 |
小 计 |
— |
— |
13.74 |
12.06 |
3.25 |
— |
能源电力环保 |
1 |
中卫至贵阳输气管网连接线(略阳段)工程 |
新建 |
2016-2017 |
1.33 |
1.33 |
1.16 |
牌坊坝村 |
2 |
略阳县塔坡寺(白雀寺)100MW 风电场项目 |
新建 |
2017 |
1.50 |
1.50 |
0.00 |
灵岩寺村 |
3 |
略阳县嘉陵江荷叶坝电站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8-2019 |
4.57 |
4.57 |
0.22 |
荷叶坝村,灵岩寺村,南坝村 |
4 |
九中金风能发电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0.17 |
0.17 |
0.00 |
磨坝村 |
5 |
三峡新能源略阳风电二期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 |
0.96 |
0.96 |
0.03 |
荷叶坝村,灵岩寺村 |
小 计 |
— |
— |
8.53 |
8.53 |
1.41 |
— |
文物旅游 |
1 |
略阳秦蜀古道遗产活化工程 |
新建 |
2017 |
2.27 |
2.24 |
0.72 |
灵岩寺村 |
2 |
略阳地方特色美食街区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1.01 |
1.01 |
0.52 |
两河口村 |
3 |
略阳县八渡河流域氐羌民族生态旅游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17 |
0.58 |
0.58 |
0.50 |
牌坊坝村 |
4 |
略阳县象山气象科普园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 |
1.49 |
1.49 |
1.28 |
官地山村 |
小计 |
— |
— |
5.35 |
5.32 |
3.02 |
— |
附表5 兴州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 |
涉及村 |
总规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用耕地 |
其他 |
1 |
略阳县钒钼矿开发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6.72 |
6.72 |
1.86 |
安坪沟村 |
2 |
略阳钢铁厂刘家沟尾矿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11.08 |
11.08 |
3.17 |
七里店村 |
3 |
略阳嘉陵公司黑鱼矿山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17 |
0.27 |
0.27 |
0.07 |
大坝村 |
4 |
略阳县乌鸡食品开发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13.14 |
13.14 |
12.89 |
荷叶坝村 |
5 |
略阳县悦沣农业林麝养殖项目 |
新建 |
2017 |
0.33 |
0.33 |
0.05 |
安坪沟村 |
6 |
略阳县天牧林麝养殖项目 |
新建 |
2017 |
0.33 |
0.33 |
0.31 |
南坝村 |
7 |
兴州街道铁皮石斛医药开发项目 |
新建 |
2017 |
1.76 |
1.76 |
1.09 |
灵岩寺村 |
8 |
略阳县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2.80 |
2.80 |
2.27 |
吴家营村 |
9 |
兴州街道安坪沟农产品加工项目 |
新建 |
2017 |
0.57 |
0.57 |
0.29 |
安坪沟村 |
10 |
略阳县客(货)运站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4.73 |
4.73 |
4.40 |
同心村 |
11 |
略阳县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2.62 |
2.62 |
1.55 |
牌坊坝村,吴家营村 |
12 |
略阳县象山电视信号接收站 |
新建 |
2016-2017 |
0.20 |
0.20 |
0.18 |
官地山村 |
13 |
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21.93 |
21.93 |
7.32 |
同心村 |
14 |
略阳县抗旱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 |
1.53 |
1.53 |
1.50 |
吴家营村 |
15 |
兴州街道大坝小学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0.27 |
0.24 |
0.00 |
大坝村 |
16 |
2016-2020 年村民建房用地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0.80 |
0.80 |
0.80 |
南坝村 |
小 计 |
— |
— |
69.08 |
69.05 |
37.75 |
— |
合 计 |
— |
— |
96.70 |
94.96 |
45.43 |
— |
附表6 兴州街道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辖区 |
辖区面积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农地区 |
城镇建设用地区 |
村镇建设用地区 |
独立工矿区 |
风景旅游用地区 |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
林业用地区 |
牧业用地区 |
其他用地 |
面积 |
% |
面积 |
% |
面积 |
% |
面积 |
% |
面积 |
% |
面积 |
% |
面积 |
% |
面积 |
% |
面积 |
% |
面积 |
% |
面积 |
% |
南坝村 |
884.96 |
79.00 |
2.79 |
62.71 |
7.03 |
26.09 |
7.52 |
9.13 |
3.61 |
0.18 |
0.13 |
|
|
31.14 |
7.78 |
|
|
655.67 |
2.22 |
|
|
21.04 |
8.76 |
官地山村 |
663.10 |
175.50 |
6.21 |
59.63 |
6.68 |
11.41 |
3.29 |
17.38 |
6.86 |
7.50 |
5.61 |
1.49 |
1.96 |
27.03 |
6.76 |
|
|
361.26 |
1.22 |
|
|
1.90 |
0.79 |
同心村 |
976.11 |
135.48 |
4.79 |
42.39 |
4.75 |
195.27 |
56.32 |
12.76 |
5.04 |
2.18 |
1.63 |
9.18 |
12.07 |
47.91 |
11.97 |
|
|
493.71 |
1.67 |
|
|
37.23 |
15.50 |
谢家坪村 |
1050.7 4 |
118.74 |
4.20 |
14.82 |
1.66 |
57.16 |
16.49 |
6.07 |
2.40 |
5.87 |
4.39 |
0.56 |
0.74 |
12.22 |
3.05 |
|
|
833.90 |
2.82 |
|
|
1.40 |
0.58 |
七里店村 |
1821.1 5 |
123.88 |
4.38 |
43.08 |
4.83 |
|
|
17.42 |
6.88 |
63.56 |
47.55 |
|
|
14.24 |
3.56 |
|
|
1554.60 |
5.26 |
|
|
4.37 |
1.82 |
马桑坪村 |
1090.3 9 |
186.78 |
6.61 |
42.32 |
4.74 |
14.53 |
4.19 |
17.36 |
6.85 |
0.23 |
0.17 |
|
|
4.98 |
1.24 |
|
|
816.44 |
2.76 |
|
|
7.75 |
3.23 |
大坝村 |
2351.1 9 |
212.11 |
7.50 |
103.62 |
11.61 |
|
|
17.46 |
6.89 |
27.01 |
20.20 |
|
|
5.46 |
1.36 |
|
|
1983.71 |
6.72 |
|
|
1.82 |
0.76 |
灵岩寺村 |
5982.9 6 |
179.90 |
6.36 |
142.41 |
15.96 |
|
|
28.19 |
11.13 |
11.20 |
8.38 |
63.23 |
83.15 |
79.22 |
19.80 |
|
|
5460.94 |
18.49 |
0.86 |
87.76 |
17.01 |
7.08 |
荷叶坝村 |
2309.7 6 |
227.04 |
8.03 |
98.14 |
11.00 |
|
|
22.52 |
8.89 |
0.96 |
0.72 |
|
|
57.01 |
14.25 |
|
|
1883.70 |
6.38 |
|
|
20.39 |
8.49 |
安坪沟村 |
3594.5 8 |
289.69 |
10.2 5 |
31.52 |
3.53 |
|
|
18.75 |
7.40 |
7.40 |
5.54 |
|
|
1.28 |
0.32 |
|
|
3227.35 |
10.93 |
|
|
18.59 |
7.74 |
安林沟村 |
3299.5 2 |
125.91 |
4.45 |
40.80 |
4.57 |
|
|
11.06 |
4.37 |
|
|
|
|
|
|
44.98 |
100.00 |
3075.15 |
10.41 |
|
|
1.62 |
0.67 |
两河口村 |
3563.6 9 |
194.77 |
6.89 |
72.67 |
8.15 |
|
|
25.93 |
10.24 |
0.51 |
0.38 |
1.01 |
1.33 |
87.29 |
21.82 |
|
|
3168.87 |
10.73 |
|
|
12.64 |
5.26 |
吴家营村 |
1836.4 4 |
395.65 |
13.9 9 |
54.59 |
6.12 |
33.84 |
9.76 |
22.29 |
8.80 |
4.17 |
3.12 |
|
|
16.59 |
4.15 |
|
|
1293.91 |
4.38 |
|
|
15.40 |
6.41 |
牌坊坝村 |
743.21 |
76.75 |
2.72 |
32.48 |
3.64 |
8.42 |
2.43 |
6.80 |
2.69 |
2.32 |
1.74 |
0.57 |
0.75 |
8.01 |
2.00 |
|
|
567.92 |
1.92 |
|
|
39.94 |
16.62 |
磨坝村 |
4588.6 1 |
306.04 |
10.8 3 |
51.11 |
5.73 |
|
|
20.14 |
7.95 |
0.59 |
0.44 |
|
|
7.76 |
1.94 |
|
|
4163.70 |
14.09 |
0.12 |
12.24 |
39.15 |
16.29 |
合计 |
34756. 41 |
2827.2 4 |
100. 00 |
892.29 |
100.00 |
346.72 |
100.00 |
253.26 |
100.00 |
133.68 |
100.00 |
76.04 |
100.00 |
400.14 |
100.00 |
44.98 |
100.00 |
29540.83 |
100.00 |
0.98 |
100.00 |
240.25 |
100.0 0 |
附表7兴州街道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规划基期面积 |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
期内减少 |
期内增加 |
净增减 |
规划目标年 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其他土地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牧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小计 |
建制镇 |
农村居民点 |
采矿用地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交通水利用地 |
其他建设用地 |
小计 |
水域 |
自然保留地 |
土地总面积 |
34756.41 |
33295.42 |
3259.77 |
6.28 |
29423.67 |
0.87 |
604.83 |
950.42 |
327.61 |
243.90 |
110.95 |
19.34 |
216.21 |
32.41 |
510.57 |
440.93 |
69.64 |
822.68 |
822.68 |
0.00 |
34756.4 1 |
农用地 |
小计 |
33289.69 |
— |
3204.17 |
6.28 |
29364.60 |
0.87 |
604.83 |
108.94 |
24.26 |
19.74 |
17.92 |
8.59 |
12.08 |
26.35 |
|
|
|
699.40 |
705.13 |
5.73 |
33295.4 2 |
耕地 |
3671.36 |
3614.97 |
— |
|
500.63 |
|
|
56.39 |
18.30 |
17.33 |
5.11 |
1.35 |
3.77 |
10.53 |
|
|
|
557.02 |
145.43 |
-411.59 |
3259.77 |
园地 |
6.28 |
6.28 |
|
— |
|
|
|
|
|
|
|
|
|
|
|
|
|
|
|
|
6.28 |
林地 |
29000.30 |
28953.80 |
89.83 |
|
— |
|
|
46.50 |
4.66 |
1.39 |
12.04 |
6.03 |
8.17 |
14.21 |
|
|
|
136.33 |
559.70 |
423.37 |
29423.6 7 |
牧草地 |
0.87 |
0.87 |
|
|
|
— |
|
|
|
|
|
|
|
|
|
|
|
|
|
|
0.87 |
其他农用地 |
610.88 |
604.83 |
|
|
|
|
— |
6.05 |
1.30 |
1.02 |
0.77 |
1.21 |
0.14 |
1.61 |
|
|
|
6.05 |
|
-6.05 |
604.83 |
建设用地 |
小计 |
920.08 |
85.82 |
26.75 |
|
59.07 |
|
|
— |
300.34 |
222.29 |
92.88 |
10.38 |
203.41 |
4.96 |
|
|
|
87.21 |
117.55 |
30.34 |
950.42 |
建制镇 |
300.49 |
|
|
|
|
|
|
300.49 |
— |
|
|
|
0.15 |
|
|
|
|
0.15 |
27.27 |
27.12 |
327.61 |
农村居民点 |
306.18 |
82.96 |
24.29 |
|
58.67 |
|
|
223.22 |
|
— |
|
|
0.93 |
|
|
|
|
83.89 |
21.61 |
-62.28 |
243.90 |
采矿用地 |
95.75 |
2.86 |
2.46 |
|
0.40 |
|
|
92.89 |
|
|
— |
|
0.01 |
|
|
|
|
2.87 |
18.07 |
15.20 |
110.95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10.49 |
|
|
|
|
|
|
10.49 |
|
|
|
— |
0.11 |
|
|
|
|
0.11 |
8.96 |
8.85 |
19.34 |
交通水利用地 |
202.02 |
|
|
|
|
|
|
202.02 |
|
|
|
|
— |
|
|
|
|
|
14.19 |
14.19 |
216.21 |
其他建设用地 |
5.15 |
|
|
|
|
|
|
5.15 |
|
|
|
|
0.19 |
— |
|
|
|
0.19 |
27.45 |
27.26 |
32.41 |
其他土地 |
小计 |
546.64 |
28.85 |
28.85 |
|
|
|
|
7.22 |
3.01 |
1.87 |
0.15 |
0.37 |
0.72 |
1.10 |
— |
440.93 |
69.64 |
36.07 |
|
-36.07 |
510.57 |
水域 |
448.24 |
1.24 |
1.24 |
|
|
|
|
6.07 |
2.47 |
1.62 |
0.15 |
0.35 |
0.49 |
0.99 |
440.93 |
— |
|
7.31 |
|
-7.31 |
440.93 |
自然保留地 |
98.40 |
27.61 |
27.61 |
|
|
|
|
1.15 |
0.54 |
0.25 |
|
0.02 |
0.23 |
0.11 |
69.64 |
|
— |
28.76 |
|
-28.76 |
69.64 |
期内增加 |
— |
114.67 |
145.43 |
|
559.70 |
|
|
116.16 |
27.27 |
21.61 |
18.07 |
8.96 |
14.19 |
27.45 |
|
|
|
— |
— |
— |
— |
附表8兴州街道各村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乡镇代码 |
乡镇名称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耕地保有量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2006-2020 年 |
其中:2015-2020 年 |
2006-2020 年 |
其中:2015-2020 年 |
610727001 |
兴州街道 |
2476.14 |
3259.77 |
950.42 |
701.80 |
457.90 |
74.79 |
56.39 |
157.50 |
145.43 |
610727001200 |
南坝村 |
69.65 |
125.26 |
55.78 |
36.08 |
26.23 |
2.85 |
2.15 |
5.80 |
5.36 |
610727001201 |
官地山村 |
154.12 |
207.73 |
42.52 |
35.26 |
18.46 |
1.95 |
1.47 |
29.47 |
27.21 |
610727001202 |
同心村 |
119.41 |
159.96 |
245.83 |
202.59 |
190.08 |
19.07 |
14.38 |
3.77 |
3.48 |
610727001203 |
谢家坪村 |
105.01 |
117.76 |
70.78 |
65.56 |
59.66 |
0.12 |
0.09 |
1.08 |
1.00 |
610727001204 |
七里店村 |
110.52 |
147.04 |
86.62 |
78.38 |
62.15 |
4.36 |
3.29 |
9.34 |
8.62 |
610727001205 |
马桑坪村 |
162.48 |
197.80 |
39.67 |
29.28 |
12.83 |
1.10 |
0.83 |
1.99 |
1.84 |
610727001206 |
大坝村 |
184.97 |
272.48 |
51.68 |
40.52 |
24.68 |
0.11 |
0.07 |
12.11 |
11.18 |
610727001211 |
荷叶坝村 |
198.80 |
292.55 |
40.44 |
23.50 |
1.16 |
17.77 |
13.40 |
13.97 |
12.90 |
610727001214 |
灵岩寺村 |
157.38 |
276.35 |
43.95 |
38.26 |
11.55 |
3.22 |
2.43 |
39.33 |
36.32 |
610727001216 |
安坪沟村 |
252.78 |
276.99 |
47.03 |
24.87 |
7.03 |
7.41 |
5.59 |
2.94 |
2.71 |
610727001218 |
安林沟村 |
108.73 |
145.55 |
11.17 |
10.68 |
|
0.58 |
0.45 |
14.19 |
13.10 |
610727001219 |
两河口村 |
171.39 |
237.39 |
36.99 |
25.10 |
0.39 |
1.29 |
0.97 |
12.28 |
11.34 |
610727001220 |
吴家营村 |
344.87 |
394.47 |
71.80 |
54.25 |
32.23 |
7.35 |
5.54 |
2.00 |
1.85 |
610727001221 |
牌坊坝村 |
67.13 |
95.26 |
61.39 |
16.97 |
10.80 |
7.26 |
5.47 |
0.24 |
0.22 |
610727001223 |
磨坝村 |
268.90 |
313.18 |
44.77 |
20.50 |
0.65 |
0.35 |
0.26 |
8.99 |
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