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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县科技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45-4-11_A/2018-0716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6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科学技术局 文    号: 略科发[2018] 21号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为不断提高科技系统公信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根据《略阳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18〕9号)的精神及省市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按照“决策科学、运行高效、监督有力、服务周到、言行一致”的标准,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我县诚信行政水平。2018年内,全面建立政府机构科技人员信用档案,行政管理和行政事务中普遍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建成行之有效的政务领域信用信息评价应用体系;到2020年,把科技系统建设成行动机制有效、记录覆盖广泛、监督考核严格、社会评价满意的诚信系统。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 进一步丰富和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将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途径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随时了解和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

2.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推进科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逐步形成完整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 贯彻执行《汉中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汉中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推行包括行政审批在内的“五张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权责清单、双随机抽查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使之不断修订完善,切实转变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4. 依法清理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项目,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和行业自律,优化中介机构生存环境,制定中介服务评价制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权力

5. 加强招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招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招标活动相关信息,创造公开、透明的招投标环境。完善招投标领域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在招标活动中竞标单位应提供信用记录和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

6. 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全面落实招商引资相关责任人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虚假承诺、虚报谎报等失信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随意改变依法依规作出的承诺和合同约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赔偿。

7. 加强科技系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信用公开承诺制度,加大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入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对诚实守信的宣传工作力度,逐步在科技系统设立诚信宣传专栏。

(四)全面推动“诚信政府”建设

8. 推进在行政管理和行政事务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逐步将核查使用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各环节。

9. 全面构建信用承诺机制。科技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10.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量化考核标准。准确记录和客观评价政府部门与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的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期限和保障等承诺兑现情况。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集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励的重要参考。

(五)加强失信责任追究

11.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建立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的权力监督体系,进一步拓宽信用监督和投诉渠道,加强失信责任追究。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12345电话测评、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着力解决某些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12. 健全政务失信惩戒机制。因政务失信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损失或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就失信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对涉事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3. 建立政务评价考核机制。定期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履职尽责、勤政高效等方面情况纳入政务评价体系,适时进行政务评价并通过略阳政府网发布政务评价结果。将“诚信政府”建设逐步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把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违背信用承诺,以及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进行归集和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14. 建立政务失信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政务失信行为实施监督、投诉和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高效运转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六)开展诚信教育

15. 在公务员培训方面,将诚信教育内容纳入公务员职业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公务员抵制玩忽职守、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提高公务员的诚信素质。

16. 开展以“创诚信机关,做诚信干部”为主题的讲座、报告会、讨论会、有奖征文等活动,选树一批诚实守信模范典型,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政府诚信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2月-3月)。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重点建立公务人员和机构诚信档案,逐级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机构失信行为整治,构建行政管理全过程信用监管机制,部署公务人员诚信教育;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订诚信建设具体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9年1月—12月)。重点推进公务人员和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和落实;完善诚信考核、诚信监督、履约践诺及公务人员信用修复等机制;继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对照市县评价标准,开展自我检查,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政府信用信息归依,依托“信用陕西”平台,构建起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信用体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月—12月)。开展各项工作“回头看”,巩固提高工作成效,查漏补缺,整理资料,总结、提升第二和第三阶段工作经验,全面提升科技政务诚信水平,引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信用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信用体系建设会议制度,设立科技局信用管理办公室,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积极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本系统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快制度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诚信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有关信用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投入物力财力人力,为诚信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格落实责任。市县已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评价体系统一组织考评,本系统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将政务诚信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分工责任,推进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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