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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开展“十大创新服务举措”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43-8-ZXGK/2018-0524004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2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经济贸易局 文    号:
 

关于开展“十大创新服务举措”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需求表达与反应机制,创新服务举措,打造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县政府办《关于扎实开展“十大创新服务举措”评选活动的通知》(略政办函〔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开展“十大创新服务举措”评选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任务

(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干事创业的政治环境(罗玉志牵头,综合股负责)。

(二)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罗玉志牵头,法制股负责)。

(三)良好的企业服务环境,亲商重商的营商环境(薛东冬牵头,工业股负责)。

(四)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程志锋牵头,商贸股负责)。

(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张军牵头,脱贫办负责)。

二、结果运用

(一)评选出的“汉中市十大创新服务举措”,市委、市政府将通报表彰。

(二)评选结果在《汉中日报》等媒体公开发布,并开设专栏,深入宣传报道。

三、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求真务实、行之有效的创新服务举措,要善于凝练项目,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创新服务举措推荐出来。

(二)参评材料要求图文并茂(文字不超过1500字),或附带视频(5分钟内),同时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于10月18日前报送至局综合股。

(三)局综合股将参评材料于10月20日前上报县政府办政务股,县政府办向市政府办择优推荐,参与全市评选。

略阳县经济贸易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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