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驻镇单位:
《两河口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意见》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两河口镇委员会 两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
两河口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意见
为切实用好用活中央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优惠政策,扎实推进我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中共略阳县委办公室、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意见》(略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复垦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目标。
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是实现“以城带乡”发展、满足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重要举措,结余指标流转收益还将为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为全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一户一宅”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11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汉发〔2013〕8号)要求,除法律允许的情形外,其余“一户多宅”全部列入拆旧复垦范围。
(二)合理奖补原则。建新拆旧、拆旧复垦是村民应尽义务,为推进该项工作,促进农村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对拆旧复垦给予适当奖补。
(三)因地制宜原则。旧宅基地复垦要根据不同区位和地理条件,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合理确定复垦地类,复垦后土地优先用于耕种或农业生产。
(四)统筹兼顾原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符合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地块纳入拆旧复垦奖补范围,统筹其它不能实施增减挂钩的地块(仅限村庄范围内),一并纳入拆旧复垦项目实施范围,按照同等奖补标准执行。
三、实施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全镇所有“一户多宅”农户宅基地(法律允许的情形除外),包括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5.12”地震灾后重建搬迁、新农村建设、土坯房改造等项目实施后尚未拆旧复垦及其它原因产生的“一户多宅”的旧宅基地。
(二)主要内容。(1)调查拆旧资源,下达各村拆旧复垦计划任务;(2)编制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报备审批;(3)组织丈量旧宅基地,与农户签订拆旧复垦协议;(4)拆除旧宅基地上建筑物,兑付奖补资金;(5)复垦整理旧宅基地为耕地或其它农用地;(6)增减办组织初验,报县国土资源局。
(三)项目管理。按照“政府主导、镇村负责、农户实施、义务腾退、奖补结合”的原则,镇政府为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责任主体,按照年度增减挂钩项目要求,组织实施。拆旧复垦原则上由拆旧项目区原房屋所有权人自行实施,对不按期拆旧复垦或不能自行拆旧复垦的,由镇村统一实施拆旧复垦,发生费用从农户拆旧复垦奖补资金中扣除。
(四)权属管理。拆旧复垦后的土地所有权不变,承包权由该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确定,拆旧户享有优先承包权。
四、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实施拆旧复垦项目2150亩;下达我镇拆旧复垦项目120亩。
五、奖补标准
(一)拆旧复垦奖补标准。分为拆旧奖励和复垦补助两个部分,按照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的补充通知》略政办发〔2018〕48号文件执行。
(二)村级经费。按照各村拆旧复垦验收面积2100元/亩补助工作经费。旧宅基地腾退拆除后村庄内不能复垦为耕地的,按验收面积900元/亩补助。村级经费主要用途:一是村、组开展拆旧复垦工作所需的办公、会议、交通等项目支出;二是用于村、组干部意外保险、工作验收、工作奖励等项目支出;三是用于腾退、拆除、复垦环节处理各类矛盾和遗留问题等费用支出。
村级经费实行以奖代补,按时足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工作经费依据腾退复垦验收面积按2100元/亩兑现;完成任务90%以上的按1500元/亩兑现;完成任务80%以上的按1200元/亩兑现;完成任务70%以上的按900元/亩兑现;完成任务70%以下的,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4500元。
六、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了“两河口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两政发〔2018〕13号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马飞主持日常工作事务,江怀、毛宁同志负责日常业务。
(二)职责分工
1.镇纪委负责问责问效、监督资金管理和重大事项。
2.镇增减办负责拆旧复垦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工作部署,分解下达拆旧复垦任务、组织验收;负责增减挂钩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各村和国土所对农户的拆旧复垦范围进行实地勘查确认;负责拆旧复垦项目专项考核。
3.各村负责确定专人配合镇增减办做好拟拆旧复垦腾退宅基地的调查摸底工作,协调签订“三方协议”(镇办、村、农户三方签订拆旧复垦协议);负责已享受移民搬迁政策和一户多宅农户提出的分户申请严格审核;组织实施辖区内旧宅基地的拆旧复垦工作,申请镇增减办组织验收;做好辖区内信访维稳。
4.镇国土所负责全镇农村宅基地拆旧复垦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增减挂钩项目结余指标跨省流转实施规划的编制、报批;协调流转相关工作;申请县国土资源局对项目进行验收;负责增减挂钩政策把关和业务指导。
5.镇派出所负责拆旧复垦对象户籍管理,凡涉及一户多宅、不符合分户条件的农户,暂停办理分户手续。
其他站办所按照各自职能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增减挂钩政策,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领会、深刻理解政策精神,切实做到一个口径、一把尺子执行政策。
2.严格政策,依法推进。各部门,各村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对拒不拆旧腾退或消极应对的一户多宅农户,依法依规注销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限期拆旧复垦。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有效推进拆旧复垦工作。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镇增减办要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技术和政策问题,要会同镇纪委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此项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将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