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龙洞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建暨脱贫攻坚工作两项督查制度》的
通 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机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工作,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制定《五龙洞镇党建暨脱贫攻坚工作两项督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五龙洞镇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五龙洞镇党建暨脱贫攻坚工作两项督查制度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工作督查督导,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工作两项重点工作的有序落实、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安排部署、领导批示、文件要求按要求按时间完成,进一步实现政令畅通、衔接有效、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目标。
二、督查范围
各村“四支队伍”、镇属机关单位、全体帮扶责任人开展和参与党建、脱贫攻坚工作全部纳入督查范畴。
三、督查内容
(一)党建工作方面
1.党员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远程教育”开展情况,主题党日+活动、“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党建资料是否完善情况。
3.发展党员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党员发展、培养情况,按期收缴党费情况。
4.镇党委安排的周党建要点执行情况。
5.村干部积分制管理情况,主要督查是否按期开展,开展是否实事求是。
6.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意识形态工作。
7.“四支队伍”管理、帮扶干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8.“两力两率”工作成效。
9.扶志工作推进情况(含爱心超市建设、红黄榜制度执行、村规民约制定、“十比十看”等工作内容)。
10.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二)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1.年度脱贫任务推进情况。
2.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3.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4.“八个一批”政策落实情况。
5.各级反馈问题、各类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6.村级、户级扶贫档案完善情况。
7.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8.“四率一度”提升情况。
9.脱贫攻坚周责任清单工作完成情况。
10. 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四、督查方法
1.集中督查。由镇纪委牵头,党建办、脱贫办全力配合,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每月开展一次集中督查,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可以采取电话督查、会议督查、要求被督查单位提供书面情况汇报和有关数据、督查组深入实地了解进展情况、核验工作痕迹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督查情况每月书面通报一次。
2.随机督查。镇党建办、镇脱贫办对工作完成情况实施随机督查,尤其对要求时间节点落实的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对报送资料不及时,工作完成质量不高的单位实施统计,统计结果报送镇党委、镇纪委作为督查结合应用的重要依据。
3.暗查暗访。镇纪委、镇党建办、脱贫办根据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工作成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不定期地直接深入村组,对工作任务执行过程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发现的问题直接向督查单位、个人指出并要求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力、态度不积极、认识不深刻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月度通报范畴和督查结果应用。
五、结果应用
1.绩效运用。督查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按照管理办法实施扣分。同时作为年度考评和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真督实查、形成常态,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2.责任追究。对在开展“两项督查”工作中,累计2次被通报批评的,将由镇纪委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3次以上被通报的,按照党政纪律管理规定严肃问责,处理结果上报县监察委;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