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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五龙洞镇委员会 五龙洞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首届“孝子”“孝媳”“孝顺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26-x-ZXGK/2018-0629012 公开目录: 镇(街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五龙洞镇 文    号: 五发〔2018〕100号
 

中共五龙洞镇委员会

五龙洞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首届“孝子”“孝媳”“孝顺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孝老爱亲先进典型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倡导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加快脱贫步伐。按照县文明办《关于开展首届“孝子”“孝媳”“孝顺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略文明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首届“孝子” “孝婿”“孝顺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观为根本,以“孝行天下爱满兴州”为主题,树立一批孝德典型,用他们的嘉言善行影响教育周边群众向模范看齐,着力解决少数群众逃避赡养责任,不赡养父母,分户争当贫困户,把困难扔给政府等不良风气。通过孝德典型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孝道文化,让贫困群众胸怀爱家感恩之心,激发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评选范围

凡具有本镇户籍的居民均可参选(获得往届“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以及中省市各类好人称号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标准

(一)“孝子”“孝媳”评选标准

1.“孝子”

(1)孝敬父母,善待长辈。长年照顾老人生活,满足老人精神和物质需要,使老人在衣、食、住、医等方面得到良好照顾,真正做到“孝养父母之身、孝养父母之心、孝养父母之志、孝养父母之慧”。

(2)以身作则,勤劳致富。勇于承担家庭责任,带动和影响家人孝敬父母、长辈,一心一意发展家庭经济。

(3)尊重老人,家庭和睦。充分保障和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老人的人格和尊严,家庭人际关系温馨和睦。

(4)乐善好施,诚信待人。主动关心扶助社会上的孤寡老人;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2.“孝媳”

(1)孝敬老人,婆媳融洽。主动承担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适时为老人增添新衣,经常为老人合理调配饮食,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怀老人;婆媳关系融洽,能经常给婆婆打扫房间,遇事能够与婆婆诚心交流。

(2)知书达礼,夫妻恩爱。做到和丈夫真诚相待,遇事平等协商,生活同甘共苦;对子女言传身教,教子有方;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遇事宽容礼让,不说闲话论是非,感情融洽。

(3)作风正派,邻里团结。从不插足别人之间的闲话,身体健康,生活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邻里之间团结友善,守望相助,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4)勤俭持家,讲究卫生。倡导低碳、绿色、节俭生活方式,做到家居整洁,自觉净化、绿化、美化生活环境。

(二)“孝顺家庭”评选标准

1.家庭成员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爱国爱家;

2.家庭内民主和睦,尊廉崇廉;男女平等,夫妻互敬互爱,共同管理、承担家庭事务;

3.家庭成员无虐待老人、儿童、歧视妇女现象;关爱儿童,团结邻里,特别是尊老敬老事迹突出,具有影响力和感染力。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镇党委成立“孝子”“孝媳”“孝顺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镇党委副书记钟海军同志任主任,镇组织委员封海燕同志任副主任,镇纪委、镇文化站、镇妇联、镇计生办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封海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推荐表彰工作。

五、实施步骤

1.逐层推选(2018年6月21日至7月20日)。各村要成立相应的评选组委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社会公布评选标准、推荐时间、推荐方式,广泛动员镇域内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各村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候选人情况认真考察,严格审核后至少各上报一名(户)于镇党政办。各村上报确定的“孝子”“孝媳”“孝顺家庭”人选,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A4纸正反打印,加注意见、加盖印章),并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2寸蓝底免冠彩色数码照片2张(要求原版照片,蓝色背景,不小于3MB,JPG格式)。所有材料、照片务必附电子版,于2018年7月15日前报送镇党政办审核公示后,统一上报县文明办。

2.审核公示(2018年7月21日至8月31日)对推荐的“孝子”“孝媳”“孝顺家庭”进行实地考察,并分别征求被推荐人户籍地和居住地计生、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经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将考察结果写入推荐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分别公布入选的候选人(家庭)的照片和事迹,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并将考察公示结果差额报送县活动组委会。由县组委会综合评议后最终提出20名“孝子”、20名“孝媳”、20户“孝顺家庭”候选名单,并将名单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进行公示。

3.表彰奖励(2018年9月)。由县文明委作出表彰“孝子”“孝媳”“孝顺家庭”的决定,并适时举行表彰典礼。

4.集中宣传(2018年9月至12月)。充分运用宣传栏、宣传单页、巡讲事迹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受表彰的“孝子”“孝媳”“孝顺家庭”,扩大道德模范的影响力,聚集更多的正能量,在全镇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开展“孝子”“孝媳”“孝顺家庭”评选活动是扶志六个工作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各村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村要按照文件内容和评选标准,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并将评选的“孝子”“孝媳”“孝顺家庭”择优报送镇党政办,每类应不少于1人(户),同时做好本村资料归档。

2.把握标准,务求实效。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活动的群众性、严肃性和先进性。在推荐候选人时,力求扩大覆盖面,层层推荐,确保质量。在评比中,要严格标准,不搞平衡,不搞照顾,切实评选出公众认可的具有代表性、有教育意义、有示范带头作用的敬老孝老典型,使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学习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力、影响力。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栏等宣传手段,使评选的内容、标准进家入户,调动广大家庭成员的参与热情。要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从群众身边发现先进人物,使推出的先进典型可敬、可信、可亲、可学,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具特色的典型家庭和个人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1.略阳县“孝子”推荐表;

2.略阳县“孝媳”推荐表;

3.略阳县“孝顺家庭”推荐表。

                                                                      中共五龙洞镇委员会 五龙洞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7日

 

附件1:

略阳县“孝子”推荐表

推荐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2寸免冠彩照)

籍贯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500字)

村或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镇(办)或部门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活动组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略阳县“孝媳”推荐表

推荐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2寸免冠彩照)

籍贯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500字)

村或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镇(办)或部门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活动组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略阳县“孝顺家庭”推荐表

推荐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名称

家庭详细住址

户主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籍贯

单位职务或职业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关系

姓 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单位职务、职业

家庭成员主要事迹

(500字)

家庭户主所在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意见

家庭户主所在乡镇或街办党组织意见

县文明办意 见

县活动组委会意 见

注:1.家庭成员包括所有成员,表格不够可以另附页。

2.事迹栏里要写清楚所有所员的主要事迹,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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