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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河镇委员会关于印发《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20-0-ZXGK/2018-0510008 公开目录: 镇(街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3日
有效性: 发布机构: 黑 河 镇 文    号: 略黑发〔2018〕76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机关各单位、驻镇单位:

现将《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黑河镇委员会

2018年4月1日

黑河镇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从严治党要求,根据镇《关于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紧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10种新表现,集中整治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当“太平官”,调研走过场,搞形象工程;精文减会要求落实不力,以会议落实会议,制定文件、出台政策机械照抄;“履责变推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从严整治“一桌餐”等突出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常态长效、落地生根。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2018年3月21日开始,2018年12月31日结束。

1.安排部署(2018年4月3至4月10)。由镇党委牵头,镇纪委、党政办配合,制定全镇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主要任务,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本村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镇作风办。

2.集中整治(2018年4月11至10月31日)。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坚决纠正“为官不为”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各村、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焦“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进行集中整治。并将开展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在4月底前报镇作风办。镇纪委会同相关牵头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群众评议等方式,加强督查。

3.评估总结(2018年11月1至12月20日)。各村、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牵头单位组织对牵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报告12月中旬报镇作风办。镇纪委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强化正风肃纪,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将专项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

三、责任分工和主要任务

根据镇党委统一要求,决定成立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分工负责抓好全镇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工作。

(一)紧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10种新表现,集中整治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当“太平官”,调研走过场,搞形象工程。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人:杨晓晨

配合单位:镇作风办、党政办、财政所、国土所、民政所、劳保所

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县镇重大决策部署,整合全镇督查力量,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围绕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任务落实、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多频次督导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当“太平官”的问题,推动全镇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二)精文减会要求落实不力,以会议落实会议,制定文件、出台政策机械照抄。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人:谭兴

配合单位:镇纪委、镇人大办

主要任务:按照略办发〔2012〕50号《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略办发〔2014〕15号《进一步精文减会十五条规定》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少开会、少发文、讲短话,制定文件、出台政策要深入调研结合地方实际,重点解决“精文减会要求落实不力,以会议落实会议,制定文件、出台政策机械照抄”等问题。开展全县办公室系统工作培训,促进全镇各村、各单位办公室综合文稿、精文简会、公文处理、信息调研、督查督办、保密工作、后勤接待和机关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履责变推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从严整治“一桌餐”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人:杨晓晨

配合单位:镇人大办、党政办、财政所

主要任务:以为民服务不畅专项整治为抓手,不断加大对中央和省市县镇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窗口单位和直接服务群众的部门,一个一个筛查过滤,从严从快问责处理一批干部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把责任往上推,有的领导干部热衷于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一些单位 “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难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坚持抓住时间节点,持续加大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深入开展“一桌餐”专项治理,经常性开展机关或企业食堂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效应。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要督促各村、各单位班子和个人开展自查,本着“说清楚”、“交明白账”的原则,明确班子及个人要改的问题,逐项查、逐人清、逐个纠。对自查梳理出来的问题,要列入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在班子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中落实任务和责任,限期整改。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3.加强检查督导。由镇纪委牵头,镇作风办、党政办等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各村、各单位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销号,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 要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一项一项盯紧抓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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