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相关站办所:
现将《黑河镇为民服务不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略阳县黑河镇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黑河镇为民服务不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印发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略字〔2018〕19号)精神,为扎实有效开展为民服务不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镇党委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总体部署,围绕追赶超越建设“三个黑河”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坚决纠正廉而不勤、廉而不为问题,大力整治“弱、庸、懒、推、慢”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干部服务意识、转变干部服务作风、提升干部服务能力,为黑河追赶超越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整治范围
司法所、食药所、派出所、国土所、财政所、脱贫办、民政所、合疗办、计生办、林业站、劳保所、党政办、各 村
三、整治任务
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是镇、村便民服务大厅(中心)、窗口服务单位及各站办所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重点整治五个方面问题:
(一)治“弱”,主要解决领导干部不亲为、不先为等问题。表现在,党性宗旨意识不强,重管理轻服务,追赶超越意识不强,虚以应付、得过且过,习惯于等待,怕承担责任,不主动作为。
(二)治“庸”,主要解决部分干部本领恐慌、能不配位等问题。表现在,权责不清,不善钻研业务,结合岗位实际分析研究和解决新问题,本领恐慌。
(三)治“懒”,解决部分干部工作消极、不在状态等问题。表现为,为民服务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不细心、不耐烦,讲关系不讲原则,熟人、关系户热情相待,对一般群众爱理不睬、态度冷漠。
(四)治“推”,解决部分干部担当精神不强,遇事推诿扯皮,急难险重面前绕道走等问题。表现为,工作能拖则拖,能快不快,局限于法定办理时限,中梗阻现象严重,项目报批“体外循环”,联合审批运行不畅。
(五)治“慢”,解决部分单位和干部思想僵化,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畅等问题。表现为,服务平台事项进驻和窗口授权不到位,窗口形同虚设,服务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首问首办负责制执行不到位,便民利民措施不落实,群众办事“往返跑”、“多头跑”现象严重。
四、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2018年2月22日至3月20日)。召开全镇作风建设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在全镇开展为民服务不畅专项整治工作。各支部、各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干部会议传达专项整治有关精神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二)自查自纠(3月21日至3月31日)。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征求群众、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做到“三查三看”(查思想认识,看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薄问题;查管理机制,看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不按制度办事、吃拿卡要、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深入查找在服务群众中存在作风不实、服务质量不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
(三)集中整改(4月1日至10月31日)。对自查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进展和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要组织力量集中时间调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树立勤政廉政良好形象。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在上半年和年终分别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对便民服务机构和各窗口单位进行评议,检验整改成效。
(四)建章立制(11月1日至11月30日)。加强对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的剖析研判,深入把握“为民服务不畅”问题产生的特点和规律,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推进为民服务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增强服务能力。
(五)总结考核(12月1日12月15日)。镇党委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深化主题作风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和政风行风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及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黑河镇为民服务不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杨晓晨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镇机关窗口单位负责人及各村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王全林、崔育玮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村、各窗口服务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为民服务不畅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对现有权责清单和工作制度进行认真的梳理、规范和完善,简化流程,强化网上办事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严格按要求做到“四公开”,即:党务、政务、事务、村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诚心诚意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由镇纪委牵头,党政办等部门单位配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抽查与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组织专门力量检查各村、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推动为民服务不畅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为民服务不畅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动态和取得的成效,并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的宣传,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加强宣传引导,对为民服务不畅突出问题,要在全镇通报曝光,形成警示效应。
(五)严格问责追究。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和《汉中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对为民服务不畅突出问题,坚持从严从快,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以严格问责倒逼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在坚决查处“为民服务不畅”问题的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研判,深入把握“为民服务不畅”问题产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问题、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切实提高专项整治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