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各村委员会,镇属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黑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略阳黑河镇委员会 略阳县黑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
黑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白河、黑河管理保护工作,推行河道管理主要导负责制,明确站所单位监管责任,夯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河道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中省市县河长制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站所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工作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有效的河长制管理制度,为维护河道环境健康、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到2018年底,全镇所有河道有效遏制乱排乱倒、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毒鱼电鱼炸鱼等现象,逐步实现全镇河道“四有四无”目标(无垃圾倾倒、无污水直排、无非法采砂、无违章建筑;有管护机构、有稳固堤防、有生态空间、有良好水质)。到2020年实现“水清岸绿、生态健康、自然优美、人水和谐”的河道环境,为建设“三个黑河”和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环境保障。
二、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
范围:白河、黑河流域。
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接管处理,推进沿河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广泛使用生物农药或低毒、低残留农药,降低农药对水环境的影响。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规模化养殖为重点,推行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推行无公害养殖。
(二)加强河流沿线管护治理。明确河道管理责任,完善河道、堤防管理养护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水域。对河道采砂加强监管,严禁超深度、超范围和近堤开采,禁止在保护区和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等保护范围内采砂。严厉打击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电毒炸鱼和违规网具捕鱼等突出问题,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因河施策、根据各条河流基本现状和存在问题,实行“一河一策”治理措施。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对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保护,加强临河经营活动场所管理,预防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实施退耕还林,落实河道岸坡封禁管护措施,加强河道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禁止侵占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大河流绿化造林及河道综合整治力度,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维护生物多样化生态环境。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镇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工作部署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村级“河长”和有关站所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
(二)“河长”职责
“河长”是所负责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负责落实辖区河道属地管理责任,事前制止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制止无效时,及时报告县级河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立案查处。
(三)站所职责
镇水保站: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对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河道采砂管理、堤防及附属工程管理养护、水面养殖污染防治、水生生物保护、河道水利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黑河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道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国土所: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河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权登记,负责河道外取土挖砂的监管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街办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道管理保护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农技站兽医站:负责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天保站:负责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道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各村巡查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日常保洁、巡查、监管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河长制办公室,调查摸清辖区河流基本情况,登记造册、滚动管理,做到上下联系,及时与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联系,沟通办理日常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协同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建立“美丽黑河”的重要抓手。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黑河镇河长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黑河镇河长名单及村级巡查员工作职责
一、黑河镇总河长名单
总河长:王 虎 镇党委书记
总河长:刘晓刚 镇 长
副总河长:张 孜 副镇长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河长工作总协调,镇范围内河道管理工作,制定落实辖区内河道管理策略和方案,组织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县河湖管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村级巡查员
白河流域:刘登华 郭彩平(上营村)
何永丽 (木家河村)
唐 静 张 伟(五郎坪村)
毛书能 (李家坪村)
邵朝剑 邓兴云(岩房坝村)
李习刚 吴忠远(大黄院村)
冯素琴 谭 杰(高家坎村)
黑河流域:王彩丽 毋跃邦(和平村)
李青苟 王成虎(黑河坝村)
工作职责:负责本村范围内河道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村内河道管理策略和方案,组织开展河道整治工作,落实“巡查员、管理员、联络员”三员职责,坚持每日巡河1次,确保河道监管到位。建立河道管理机制,做到宣传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建立污染应急联络机制,发现河道污染问题及时通知执法部门,并配合执法部门打击处理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