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考核办:
上半年,我局围绕“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抓学习、树典型、建制度、带队伍,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现将上半年“三项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深入学习宣传,营造浓厚学用氛围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省市县“三项机制”及实施细则在周一学习例会上进行常态化学习,使全体干部人人知晓,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局党组坚持把“三项机制”的学习、落实和宣传工作列为党组会的重要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题作风建设及追赶超越、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的推动落实紧密结合,同安排同部署,持续营造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态势和氛围,力促落实“三项机制”取得实效。三是坚持每季度末及时向县考核办报送季度“三项机制”专题报告和典型案例。
二、严格奖惩运用,“鼓励激励”有效落实
一是严格奖惩,引导全体干部争先创优。按照要求,将年终目标考核任务分解下达到每名干部身上,落实到人。并严格按照发改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对目标责任奖进行差异化兑现,不搞一刀切,不吃“大锅饭”,通过实实在在的责任奖兑现,激励局属各单位和全体干部奋发有为、勇于担当,增强责任意识、荣辱意识,努力形成追赶超越的鼓励激励机制。在年初局系统春训会上,对承担2017年度市考县指标完成较好的局投资股、局工贸股、局发展规划股和2017年度项目资金落实工作成效突出的代赈办、局交能股、局农经股授予了争先创优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并进行了表彰奖励,号召全体干部学习先进、尊重先进、争做先进,激励干部大胆谋事,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有力地激发了全体干部积极研究、主动思考大胆实践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对于平时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局党组及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股室和单位,在年度考核中加分,并提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兑现奖比例,让真正干事的干部有荣誉、得实惠。三是对于工作落后,受到上级或局党组通报批评的股室和单位,在年度考核中扣分,并降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兑现奖比例,进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进一步在全局营造了干事创业、追赶超越的良好风气。
三、完善配套制度,及时纠偏扶正
面对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和奋力追赶超越的多重压力,为树立正确导向、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体干部能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让干事创业者有为、出彩、无忧,我局根据县上出台的“三项机制”实施细则精神,及时完善了发改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使“三项机制”在全局的贯彻落实得到了细化、实化,扎实、扎紧了制度笼子。同时,对于干部创新工作中的过失和小错,及时旗帜鲜明地给予批评纠正、警示鞭策,上半年,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一般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0多人次,及时帮助干部认识差距和问题,纠正错误和偏差,做到了防微杜渐。
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建设
为了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2018年,我局按照“三项机制”规定精神,对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进行了合理调整、摘优使用。一是合理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特点,结合全局工作实际要求,在3月份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进行了适当调整,使班子更加团结和谐、运转顺畅,战斗力、执行力显著增强,工作推动有力,干群反响良好。二是积极培养推荐后备干部。将局系统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表现好的1名年轻同志推荐选提到副科级领导岗位。
上半年,我局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个别下属单位运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机制不充分,还没有发挥出“三项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二是对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工作情况的信息宣传力度不够,一般性实例多,典型案例少,在省市媒体仍未刊发信息。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省市县“三项机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实施细则》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合理运用容错纠错,树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切实发挥出“三项机制”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推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同时组织动员干部积极采写、报送宣传稿件,力争我局在“三项机制”贯彻落实方面取得更好成效。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