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现将我局《安林沟村2018年度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26日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安林沟村2018年度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方案
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任务要求,为扎实做好帮扶工作,促进安林沟村如期实现年度目标,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精神,会同兴州街道办和参扶单位,指导帮助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按照“户五条”、“村七条”标准和“六个精准”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提升村民生存生活环境,着力培育增收产业项目,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搞好扶贫政策宣传落实,确保2018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实现,为全村脱贫摘帽创造坚实条件。
二、总体目标
安林沟村属于兴州街道办唯一深度贫困村,辖5个村民小组284户911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23户391人,在册贫困户118户373人(其中一般贫困户68户251人、低保户38户110人、五保户12户12人),土坯房占87.9%。全村交通条件落后,农民增收主要靠外出务工和种植香菇、天麻和猪苓,截止2017年底累计脱贫13户48人,农民人均纯收入4006元。
根据兴州街道办脱贫规划和县脱贫办下达的任务,2018年全村计划脱贫38户121人,通过“八个一批”综合施策,计划脱贫户全部达到“户五条”标准,建设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好互助资金组织作用,安张公路建成通车,安全饮水、电力升级改造等工程全部完工,标准化村卫生室正常运行,顺利通过省、市、县检查验收。
三、具体任务
(一)继续对标“户五条”,指导帮助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搞好贫困户脱贫帮扶工作。
1.对38户计划脱贫户逐户核定产业、打工、政策性补贴收入,及时兑现产业奖补资金,规范收入台账,确保计划脱贫户收入越线。(9月底前)
2.搞好全村水电工程、“两房”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使非搬迁贫困户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7月底前)
3.动员脱贫户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4月底前)
4.对脱贫户家庭主要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户主要劳动力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结合实际落实增收项目,制定“一户一策”脱贫方案。(3月底前)
(二)继续对标“村7条”, 指导帮助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为深度贫困村脱贫摘帽创造条件。
1.全面推进产业发展(12月底前)。(1)鼓励贫困户积极办理小额贴息贷款,大力发展适销对路产业;(2)发展袋料香菇110户120万筒,天麻、猪苓5万窝,板栗种植1000亩,完成食用菌、中药材、干果传统项目扩容增量;(3)鼓励尖山子片区贫困户发展高山水稻60亩、蔬菜基地20亩,扶持好高山蔬菜种植、果子狸养殖专业合作社,确保早日建成见效,为产业脱贫增加新渠道。
2.完成安林沟至张家坝14.02公里水泥路建设工程,其它规划项目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力争开工建设。(6月底前)
3.全面完成全村供水工程。(6月底前)
4.抓好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完成田坝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并配套篮球架、乒乓球桌及健身器材,为群众提供宽敞舒适的活动场所。(12月底前)
5.按照县脱贫办规范模板,收集整理全年脱贫攻坚各类文件表册及影像资料,规整档案。(9月底前)
(三)争取实施项目。在完成上述5项规定任务的基础上,争取实施以下2个项目:
1.加快推进电信4G通讯及光纤工程建设,建成4G通讯基站1处,光纤线路6公里,总投资40万元,覆盖李家沟、北山、秧坝三个村民小组。(12月底前)
2.引进龙头企业投资20万元,建设食用菌保鲜库1座150平方米,解决全村食用菌保鲜储藏问题,预计可增加贫困户收入 30万元。(12月底前)
3.组织种、养殖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等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项目。(3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由万庆军同志牵头,郭培强同志协助,局脱贫办具体负责,按照兴州街道办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衔接和督促指导。牵头领导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每月到村开展1-2次调研活动,了解工程项目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好工作中的困难,推进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二)扎实结对帮扶。局脱贫办要组织好全体结对帮扶干部,按照县脱贫办和兴州街道办统一要求,每月入户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3次,入户宣传政策,落实帮扶措施,提高群众满意度,严守帮扶纪律,按时间节点帮助贫困户完成脱贫任务。
(三)加强配合协作。做好与兴州街道办、驻村四支力量的衔接沟通,联合参扶单位及相关行业部门,积极争取各级支援扶持,保障各项工程顺利进展。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抓示范、树典型,弘扬先进,督促后进,推动全村脱贫攻坚工作。
(四)强化考核问责。将确定的各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列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考核范围,实行半年检查评估、年终综合考核。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帮参扶单位和结对帮扶人,督促其整改落实。对帮扶措施不力、工作推进缓慢造成负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