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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410-4-03_G/2018-0719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略发改发〔2018〕32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20日

略阳县发改局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消费权益,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物价、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按照全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五项内容,全面提升价格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效能,企业自律水平,社会监督水平和群众消费信心,着力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全县追赶超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价格管理以及金融严监管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加大全县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确保监管水平实现显著提高,在市场价格秩序、明码标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等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价格诚信消费环境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价格主管部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负责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检查。严格贯彻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建立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情况,提高商品价格透明度,引导经营者形成良性竞争。

(二)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指导社会价格监督活动,规范和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实行定期价格巡查制,开展节假日和行业专项价格检查。不断规范医疗卫生、教育、物业等涉民生收费行为。落实中省减免、取消收费政策,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确保市场价格行为持续好转。

(三)负责完善价格监管平台体系,畅通受理渠道,依法协调处理价格矛盾和纠纷。落实价格举报值守制,提高价格应急处置能力。充分运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加强对价格投诉、举报、咨询案件的受理、办结及反馈工作,为消费者放心消费构建坚实的“防火墙”。

(四)督促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制度,在有条件的行业和企业倡导明码实价。加大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宣传力度,督促经营者做到一价一签、明码实价、货签相符。规范明码标价行为,重点检查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是否存在虚构原价、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价格违法行为和收费不公示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倡导鼓励诚信经营的经营者实行明码实价制度。

(五)协调和组织全县商业性银行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配合县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县发改局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华任组长,副局长陆明臻(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价局,陆明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放心消费创建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本行业、本系统新闻宣传、微信、微博及互联网等方式和载体,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同度。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股室、各单位要立足本职实际,加强协作配合,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纳入全局年度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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