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防汛度汛预案》已经局务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30日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防汛度汛预案
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全县防汛度汛预案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机构
(一)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防汛指挥部
总 指 挥:田 华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陆明臻 县发改局副局长、物价局局长
万庆军 县发改局总工、粮食局局长
郑志强 县发改局副局长
周忠东 县发改局副局长
郭培强 县发改局纪检组长
黄 伟 县代赈办主任
张文斌 县重点办主任
赵 强 县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综合科,赵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联系电话:4822369)。
(二)指挥部成员分工
田 华:主持指挥部工作,负责本系统防汛度汛工作。
陆明臻:负责县物价局(包括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防汛度汛工作的组织协调。
万庆军:负责粮食局防汛度汛工作的组织协调。
郑志强:协助田华同志做好发改局机关防汛度汛工作的组织协调。
周忠东:负责县金融办防汛度汛工作的组织协调。
郭培强:协助田华同志做好发改局机关防汛度汛工作的组织协调。
黄 伟:负责代赈办防汛度汛工作的组织协调。
张文斌:负责重点办防汛度汛工作的组织协调。
赵 强 :负责节能监察中心防汛度汛及局防汛办日常工作。
二、防汛抢险工作纪律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防洪法》,按时制定上报防、抢、撤方案。
(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每个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地服从各级防汛指挥部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或推诿。
(三)在抗洪抢险紧急情况下,各单位要无条件服从各级防汛指挥部关于调用抢险队伍、劳力、交通运输工具、物资器材、救援设备等指令,保质保量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到位,及时投入抢险。
(四)在抗洪抢险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和有关领导有权处置临时发生的问题,可以边处置边报告,也可以先处置后报告,但必须处置正确、及时、有效,以防止和减少损失。
(五)坚持防汛责任追究制度。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在防汛抢险的紧要关头临阵脱逃,致使防汛抗洪工作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不因离职、调动和职务变动而放弃或减轻对其防汛责任的追究。
三 、防汛值班制度
(一)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二)严格落实领导轮流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三)防汛值班必须建立电话记录,值班日志记录、交接班记录等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掌握值班期内的雨情、汛情、灾情,对于每项事务要认真详细记载,做到有案可查。
(四)各单位值班电话和工作人员电话必须保持畅通,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随叫随到,及时、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五)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按时交接班。当班事务应尽量在当班处理完毕,无法在当班处理结束的事宜,应向下一班人员详细交待清楚,避免贻误工作。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凡擅离职守、无故缺岗而造成失误和损失,或经上级各有关部门抽查无人值班等情况,将追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四、防汛准备
防汛准备是保障安全度汛的条件基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性、程序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要加强对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领导,定期开展防洪安全检查,强化薄弱环节,清除各种隐患。
(二)要细化防洪预案,进一步落实好防守、抢险、撤离等具体方案,逐一落实好撤离人员的具体安置地点。
(三)要进一步清查和充实救援救灾物资和设备,并加强对应急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在关键时刻能“拿得出、用得上、效果好”。
(四)在县政府大院外办公的各单位要做好辖区内各排洪沟渠和地下排水管道的畅通,防止发生内涝,同时维护好撤离通道。对存放在低洼地段的物资,要逐一落实迁安地点;对一时难以搬运的物资,要提前搬运到安全地带。
五、防、抢、撤预案
(一)当预报嘉陵江略阳站某时将达到或超过警戒流量,低于保证流量在3000至4000秒立方米之间(相应高程636.51至638.63米),县防汛指挥部播放《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曲信号时,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立即进入防汛岗位,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思想动员,集结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做好一切人员、物资安全转移和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预报嘉陵江略阳站某时洪峰将超过保证流量在4000至6190秒立方米之间(相应高程638.63至641.52米),县防汛指挥部播放警车声报警信号时,各有关单位组织辖区内沿街道、公路旁居住在一楼和地处低洼地段的二楼以下能被淹没范围内的人员物资,在限定的时间内迅速撤退转移。
(三)当预报嘉陵江略阳站某时洪水达到6190至7760秒立方米之间(相应高程641.52至643.76米),县防汛指挥部播放警报声报警信号时,各单位在限定的时间内迅速撤退转移辖区内二楼以下可能被淹没范围内的所有人员物资。
(四)当预报嘉陵江略阳站某时洪峰将达到7760秒立方以上(相应高程643.76米以上),县防汛指挥部播放特别警报声报警信号时,各单位立即组织全面撤退转移辖区内二楼以下可能被淹没范围内的所有人员物资。
(五)当洪水长时间居高不下,城区人民生活出现无保障和部分人员受洪水围困,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各单位要各自为战,首先要力保人员安全,积极与上级联系,请求救援。
(六)转移地点:县中药局片区转移至廖家湾山坡及单位三楼以上;县粮食局片区和在县政府大院内办公的各单位转移至后沟及单位三楼以上。
六、撤离组织
(一)撤离工作由各单位按照预案确定的撤离路线、地点,具体组织实施。在进行撤离组织时,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要逐一落实帮助撤离的负责人,同时不能忘记辖区内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组织撤离。
(二)在地势较高地段的单位、住户和居住在高层楼房的居民,都要主动热情地接待被转移的灾民群众,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之门外。
(三)人员撤离后,各单位和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撤离区实施戒严工作,一方面保卫撤离区不动财产的安全,另一方面防止已撤离的人员回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县防汛指挥部发布的指令和要求,听从指挥,在做好本单位抗洪抢险的同时,还必须顾全大局,完成好县防汛指挥部分配的抗洪抢险任务。
七、善后工作
洪水灾害发生后,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洪涝灾情的查灾核实等统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并积极组织开展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和修复各项水毁工程设施等救灾工作。